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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圖

議員職權

議員於議會開會時,具有出席權、發言權、提案權、議決權、質詢權。而縣長與縣府各局處應提出施政計劃、施政報告,議員得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提出質詢。

 

  • 點閱次數:9787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發布日期:107-01-04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 89348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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