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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第八屆第六次臨時會 議員提出七項書面提案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楊水詠
  • 新聞日期:113-04-01

 

金門縣議會議員於議會第八屆第六次臨時會議程,計提出七項書面提案,經大會審議後照案通過,有關議員提案案由及其說明分別披露如后:

第一案:烈嶼鄉東崗垃圾掩理場毗連金廈海域並趨近飽和,為保護海洋生態安全與自然景觀環境,建議通盤檢討退場關閉期限,以維島嶼未來永續發展。提案人:議長洪允典。說明:一、查東崗垃圾掩埋場所在地毗鄰金廈海域,為一處「海岸區域」,依「海岸管理法」規定應納入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檢討,以維護公共安全與海岸環境品質。二、據悉烈嶼鄉選址該處作為垃圾集運處理場所,係早年考量其位處偏僻山隅,遠離村落,在環保意識不熾年代,確實是一處適合的選擇,並發揮了良善具體效益。三、隨著時代推移與環境變遷,信眾在山頂捐資興建一座神廟,在周邊環境美化的襯托下,更顯其華麗莊嚴氣勢,近年逐漸成為善男信女和外地遊客休憩賞景的絕佳去處。然卻與東崗垃圾掩埋場為鄰,實在大煞風景,美中不足。四、茲鑒於金門大橋完工通車,一般性家庭廢棄物大都載運回大金門集中處理。爰此,東崗掩埋場應檢討功成身退,以維島嶼永續環境發展。

第二案:建請支持成立公民企業,同意投資5%股權,指派代表股東擔任董事,並委由公民企業執行酒品銷售事務,依可控、永續的原則落實縣長對人民的承諾。共同提案人:議長洪允典、副議長歐陽儀雄、議員唐麗輝、洪成發、李養生、周子傑、蔡水游、王國代、許大鴻、王秀玉、許玉昭、蔡其雍、洪鴻斌。說明:一、政府需要建構產業經貿發展平台,為人民創業、就業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現階段金門需要一家大貿易公司;網路電商與實體通路結合的跨境電商來扮演「貨出去、錢進來」的角色。二、成立公民企業,由政府企業、人民集資,落實「壯有所用」、「人民共同富裕」的政府責任。三、新興金穗股份有限公司邀請(政府)金酒公司、(企業)、(人民)金門酒商及個人投資者組成公民企業。四、委託項目如下:(一)酒品銷售電子商務。(二)協助青年跨海創業拓展營銷點。(三)金門於酒牌配銷方案提升收益逐年達新台幣三萬元整。

第三案:建請縣府針對目前實施下水道工程前,應依「金門縣政府舉辦下水道工程使用土地支付償金或補償基準」編列預算,並補償私有地提供管線通過之民眾。提案人:議員王國代。說明:一、目前工務處實施下水道工程並未依金門縣政府舉辦下水道工程使用土地支付償金或補償基準」提供土地地主補償金,待整體工程完成並公告後,管理單位轉為自來水廠,然現實中民眾依法在污水公告區域進行接管,若連接點為私有土地,會被土地所有權人拒絕,因而無法達成污水納管之美意。二、應依下水道法第7條、第10條、第16條之規定,其標準由縣政府主管機關訂定之。

第四案:為改善學區路燈不亮,建請養工所加強巡檢學區周圍之路燈,若遇有學區周邊之報修案,應列為優先檢修事項。提案人:議員蔡其雍。說明:今年33日本服務處接獲金大生陳情,指出31日起大學路路燈整排不亮,導致學生行經該路段都感到害怕不安,經查32日已有人線上通報,33日晚間仍未修繕,直到本服務處於34日上午致電養工所再次通報,才於當日修繕完成。因此,建請養工所化被動為主動,加強巡檢學區周圍之路燈,若遇學區周邊之報修案應列為優先執行。

第五案:為改善道路標線之清晰,建請觀光處針對道路斑駁不清之標線重新上色,以維護縣民的用路安全。提案人:議員蔡其雍。說明:縣內道路標線多處已斑駁不清,足以影響駕駛人及行人之辨識,建請觀光處全面巡視標線,針對斑駁處重新上色。例如行穿線、槽化線、道路分向限制線及其他提醒標示語等。

第六案:請重新規劃烈嶼南塘經福壽山至上庫交叉口路段景觀燈座改置路燈工程案。提案人:議員洪成發。說明:有鑑於烈嶼南塘經福壽山至上庫路段,保生大帝廟必經之路,該路景觀燈已使用20餘年管線腐損不堪,晚間燈光時亮時暗易發生危險,急需進行規劃改善路燈工程因應,減少視覺干擾,以提升道路夜間照明亮度,以免發生車禍事故。

第七案:建請縣府規劃烈嶼地區設置工業區用地案。提案人:議員洪成發。說明:烈嶼偏遠地區迄今仍未設置工業區用地,影響地區發展,現今金門大橋已順利通車,為促進地區產業發展,提升本鄉民眾就業機會,穩定人口遷移並遏阻勞動人口外流,帶動相關產業的復甦,提升地方產業競爭力,急需設置工業區用地刻不容緩。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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