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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臨時會》天福聯名酒品專案報告 議員輪番質詢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許峻魁
  • 新聞日期:112-09-23

議會第八屆第三次臨時會會議昨日上午召開,由議長洪允典主持。洪允典表示,對於天福聯名酒品相關質疑的專案報告,為縣長陳福海選舉期間提出選後予以解密,針對天福案的種種問題也讓陳福海獲得選民支持勝選,因此需要讓民眾對該案的來龍去脈有更深入的了解。

昨日專案報告的主要內容聚焦在:一、天福聯名酒108111年訂購品項、單價、數量、金額統計表。二、廈門公司最新庫存統計表。三、金門酒廠與天福集團「品牌聯盟合作合同」之檢討報告、總公司簽核人員名單及公文流程。四、灌裝廈門庫存天福聯名酒四萬多瓶之檢討報告、總公司簽辦人員名單及究責結果。

總經理丁丞康說明,天福公司截至111年累計訂購數量為606,385瓶,累計訂購金額為人民幣105,477,918元。112年下單訂購數量為14,688瓶喜宴酒,訂購金額為人民幣1,263,168元,為去(111)年122日下單,今年出貨,故於112年方認列。另今年天福已下單10,368瓶喜宴酒,金額人民幣891,648元,目前尚未出貨,暫未列入今年訂購金額。

而目前廈門分公司最新庫存,統計至今年的914日,廈門公司的天福酒品庫存數量為42,893瓶,按供貨價計算,金額為人民幣17,966,411元。其中喜宴酒已下單10,368瓶,因待出貨完成而暫未扣減,待完成訂單後,庫存會降至32,525瓶。

丁丞康表示,金酒廈門公司於201971日與天福集團簽訂品牌聯盟合作合同,以借重天福集團零售通路與該集團在大陸深耕市場近30年的品牌優勢。當時與天福合作,在借重天福通路優勢,結合金酒公司的產品質量優勢,以達雙贏。金酒檢討天福合約與一般合約的差異,在於:一、合約期間長達十年,致金酒廈門公司不得因管理層變更而自行解約,亦未明確規範自行解約後的賠償責任。二、無履約保證金規定。三、無履約金額限制。四、無年度履約量、分月提貨計畫。五、價格無調漲約定。六、僅規範金酒廈門公司延遲交貨之違約責任,並無規範天福集團銷售違約之罰責,故屬明顯不對等條約。七、知識產權部分除本公司商標外其餘均歸天福集團所有。八、其酒品為聯名酒品僅得由天福集團販售。

丁丞康說,金酒廈門公司在該合約角色處於被動,雖雙方後續多次溝通修約,但針對履約保證金、每年度最低履約金額、年度提貨計畫表及目前金酒廈門公司庫存酒銷售等事宜協商,但目前尚未達成共識。有鑑於此,為保障該公司權益,金酒廈門公司近期已修正三方權責劃分表,並經金酒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送縣府核定中,未來金酒廈門公司所有經銷模式合約將採「制式合約」,相關制式合約均由總公司核定,且非屬明訂於三方權責劃分表內的其他經銷合約也拉高核定層級為總公司,將不再具有模糊空間。

丁丞康指出,2020年因疫情影響,天福銷量下滑,庫存量高,金酒雖頻繁發函催促下單,目前仍未完全提領。天福表示其倉庫仍有六千多萬庫存,為去化庫存,現正自發進行部分酒品五搭一及直播活動,甚至考慮買茶葉送金酒,待天福庫存去庫存化至一定數量,才會逐步提領廈門公司現有庫存。另外總公司方面在823日的第十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裁示:「屆時請總公司擇期由董事長與總經理率業務部門組團至天福公司拜會」,透過雙方高層直接溝通。

記者李增汪、許峻魁/議會報導

議長洪允典、縣議員王秀玉、董森堡、陳泱瑚、洪鴻斌、李養生、唐麗輝昨日在金酒公司所做天福聯名酒案專案報告,分別提出質詢。議長洪允典強調,金酒福利是屬於縣民共有,在金酒品質和酒香是全世界打不倒的,連大陸白酒也趕不上,金門人對金酒公司期待很高,期望董事長和總經理發揮專業帶領金酒團隊,讓金酒公司更穩健成長創造盈餘。

王秀玉:金酒喪失自主權

王秀玉表示,金酒公司天福集團品牌聯盟合作案,從頭到尾就是不平等條約,喪失自主權的條件,合作十年的合約沒有履約保證,沒有履約金額、沒有數量,最重要的是這十年的合約沒有調漲約定,只有金酒違約責任,沒有天福違約罰則,這些質疑已經講了兩年多,她不解金酒公司到底與天福協商的狀況如何。在該專案報告中並沒有說清楚,此外金酒還要幫天福打廣告、人員訓練,不解金酒公司為天福案做了何種處置。

金酒總經理丁丞康說明,就合約文字爭議,近兩年負責人員已有在檢討梳理,合約內容會繼續與對方接洽。就履約數量、金額、不平等對待會繼續與天福公司進行後續協商。

合約內容明定貨款百分之五十匯入金酒廈門公司才算完成訂單,為何廈門公司會有四萬兩千多瓶的庫存量,王秀玉當場詢問,究竟是誰下的訂單?丁丞康回應,相關資料都已送達法制室,會依據後續協商狀況辦理,牽涉到究責部分會繼續確認。

王秀玉認為,專案報告就要讓全民想知道的東西公布,她要求針對相關失職人員要列出,到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洪允典於會中裁示再進行一次專案報告,且要求廈門公司重要幹部亦要出席。

企劃的主動權在天福,王秀玉對此質疑金酒如同對方小弟,認為這是賤賣金酒。丁丞康回覆,會由董事長、總經理前往拜會協商,並會審視對方促銷案。

董森堡:金酒的最大問題在管理

縣議員董森堡在質詢金酒公司時,請董事長吳昆璋、總經理丁丞康上台,就質詢事項做說明和答覆。

董森堡指出,現在金酒公司最大問題是管理問題,金酒公司高階主管係政務任用,沒有契約及條件限制,根本沒辦法進行究責,金酒公司的基層公務人員很倒楣,承上級之命執行業務,結果變成代罪羔羊。希望金酒公司能夠透過董事會吳鎔銘董事,以及董事長吳昆璋的法律專業,擬定出相關的契約規定,未來在任命總經理、董事長這些政務主管時,確定政策執行後如果造成公司嚴重損失可能的追償責任。

他表示,金酒公司把所有經銷權收回總公司,相對金酒廈門公司的業務量變相減輕,過去以來議會、縣府及金酒曾就廈門公司的人力進行討論,縣長陳福海、議長洪允典也有講到廈門公司業務問題,並有減縮人力的想法,希望下個會期金酒公司就廈門公司進行人力檢討報告,可以思考裁併相關人力,減少大陸經銷業務造成的問題。

董森堡也指出,金酒公司與天福公司簽訂十年合約,造成庫存問題嚴重、產品滯銷,雖然議會及金酒公司目前認定天福未出清庫存前,不會出貨給天福公司,但如果天福公司持續叫貨,金酒不出貨,天福公司以造成該公司損失提出賠償官司,同時向金酒公司求償獲利損失,到時金酒公司該如何應對?希望金酒公司及早做好相關因應措施。避免官司問題再度造成金酒公司的損失。

陳泱瑚:質疑天福案的簽約動機

陳泱瑚表示,他於上個會期曾質疑天福案合約的動機,並指簽約時天福正在香港上市,是否目的就是為此,否則為何後續就不提酒?他認為簽訂十年的大合約是為了炒上市的新聞,金酒公司應該要徹底去了解簽約動機為何,把問題揪出來讓鄉親了解。其次因酒瓶在大陸製作,是否有可能是要灌裝假酒?

金酒董事長吳昆璋說,動機存在內心,他不敢揣測,但會去了解當時的股價漲幅。

究責方面,陳泱瑚指出,當時決策者是誰?為何會簽如此的合約,是誰交辦的,應要層層追蹤,並且提告背信,他希望新任董事長要調整金酒制度。陳泱瑚強調,金門鄉親有知的權利,要還原真相,目前看來天福案對金酒是不利的,質疑這樣的合約怎麼簽下去的。吳昆璋回應,給他一段時間,要再把合約內容、法律效果做一次完整的了解。

洪鴻斌:一般人看天福案為不公平合約

議員洪鴻斌請金酒公司總經理丁丞康,以私人立場表態,有關金酒公司與天福公司簽訂十年合約,站在一般鄉親立場看這份合約認為合理嗎?丁丞康表示,簽合同部分這份合約跟慣例不一樣,這是不公平合約。

洪鴻斌指出,天福公司在八月三十一日有去函金酒公司取消合作,不應是口頭向廈門公司報告,要有更明確取消合作全部或是取消哪些合作項目,明確弄清楚。

李養生:應研究合約的權利義務

針對天福合約中,「知識產權部分除本公司商標外其餘均歸天福集團所有」以及「其酒品為聯名酒品僅得由天福集團販售」兩點,議員李養生質詢,該案已經有兩年都在講天福案,其中金酒就合約規範整理其中兩項。現任董事長為法官出身,熟悉法律原則,故而董事長與總經理兩人應該要好好去研究合約,有權利就有義務,對天福議題討論許久,議會並沒有很認同,他希望金酒思考議會的質疑,為眾人心中問號提出明確的說法。

洪允典:應究責違法失職人員

洪允典議長表示,今天報告的天福案,讓金酒公司蒙受很大損失,因此,相關有違法失職人員,應該嚴格處置,該移送法辦的就要移送法辦,該提告的就要提告。而縣長要全力督促金酒公司讓這件事早日有成果,讓全縣縣民知道事情原委。

議長洪允典表示,對於金酒公司與天福公司簽訂合約這部分,有失職就送法辦,該提告就要提告。他指出,前二年金酒一直淪為灌酒公司,為一些廠商製造暴利,金酒公司是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絕對不能成為灌酒機及盲目在幹。對於桶陳金門高粱酒部分,下次金酒公司也要做專題報告。

唐麗輝:金酒可提出新報告

唐麗輝對李養生看法也表示贊同,她說,這些都是陳腔濫調了,若了無新意則是浪費彼此時間。她同樣認為若有新的想法,認為金酒公司可以勇於提出新報告,而非每次都在探討天福的問題。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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