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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臨時會閉幕 審議通過縣府與議員提案等50案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詹宗翰
  • 新聞日期:110-09-16
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十四次臨時會15日進行本次議事最後一日議程,由議長洪允典主持會議。會中進行三讀三項議案的第二、三讀會,審議通過縣府42項提案、議員4項提案、臨時動議4案。(詹宗翰攝) 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十四次臨時會15日進行本次議事最後一日議程,由議長洪允典主持會議。會中進行三讀三項議案的第二、三讀會,審議通過縣府42項提案、議員4項提案、臨時動議4案。(詹宗翰攝)

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十四次臨時會15日進行本次議事最後一日議程,由議長洪允典主持會議。會中進行三讀三項議案的第二、三讀會,審議通過縣府42項提案、議員4項提案、臨時動議4案。

15日的臨時會首先審議通過三項三讀議案的第二、三讀會,包括:金門縣自來水廠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修正案,金門縣娛樂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制定案,財團法人金門高中校務發展基金會變更110年度預算案,均予照案通過。

43項縣府提案中,除第10案撤回,餘皆通過:案1、審議金門縣自來水廠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修正案。照案通過。案2、審議金門縣娛樂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制定案。照案通過。案3、審議財團法人金門高中校務發展基金會變更110年度預算案。照案通過。案4、審議內政部補助辦理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金寧鄉后盤村辦公處暨村民活動中心異地新建工程,經費計新台幣4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5、審議內政部補助辦理110年度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烈嶼鄉黃埔村暨黃厝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經費計新台幣6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400萬元、縣配合款200萬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6、審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辦理110年度社區式身心障礙服務整合型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2769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0057000元、縣配合款27120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7、審議金門縣政府公庫代理銀行遴選案,同意續與臺灣土地銀行金門分行簽訂代理縣庫契約。照案通過。案8、審議金門縣娛樂稅徵收率表廢止案。照案通過。案9、審議金湖鎮三多路道路改善第二期工程所需私有道路用地(金湖鎮農試所段28-129-129-234-135-136-1地號等6筆)與金湖鎮湖后劃段516地號縣有農業區土地專案交換,同意處分案。照案通過。案10、審議金沙鎮屏東至蔡厝間道路拓寬及排水改善工程所需私有道路用地(金沙鎮蔡厝劃測段6-46-5地號等2筆)與同段9地號部分縣有農業區土地專案交換,同意處分案。經查本案土地所有權人死亡,同意工務處撤回。案11、審議陳○英君申請金沙鎮沙港劃段827-1地號私有地與同段942942-5942-8地號縣有地專案交換,同意處分案。照案通過。案12、審議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110年度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第六次競爭型補助計畫(共六案),經費計新台幣17254442元整(中央補助款84909754元、縣配合款22344688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13、審議經濟部補助辦理110年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共七案),經費計新台幣20879000元整(中央補助款8385000元、縣配合款124940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14、審議經濟部補助辦理110年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生態檢核暨相關工作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67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306000元、縣配合款3690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15、審議陳○雲君申請解除金寧鄉鎮西段68-1地號道路用地容積移轉申請,並返還土地產權案。照案通過。案16、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辦理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01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812000元、縣配合款2030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17、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辦理110年度金門縣農產業行銷暨休閒農業推廣計畫,經費計新台幣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70萬元、縣配合款30萬元),同意墊付案。照案通過。案18、審議農田水利署補助辦理110年度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地方政府執行,經費計新台幣891359元整(縣配合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19、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辦理110年度養豬場節水減廢及資源化利用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038萬元整(中央補助款720萬、縣配合款318萬),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20、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辦理捕蜂捉蛇為民服務補助二期計畫,經費計新台幣7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21、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補助辦理110年度金門縣入侵植物防治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3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22、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補助辦理110年度金門縣林木疫病蟲害防治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23、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補助辦理110年金門縣農村總合發展計畫,經費計新台幣2778000元整(中央補助款240萬元、縣配合款3780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24、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辦理110年度金門植物園保育方舟計畫,經費計新台幣3366000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25、審議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辦理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共四案),經費計新台幣302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7214000元、縣配合款129860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26、審議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辦理110年度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計畫│金門A線(水頭陽翟線)、B線(古寧戰場線)、C線(獅山民俗村線)、D線(榕園太湖線)、E線(風獅爺主題路線)、F線(尋城趣文化小旅行路線)細部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27、審議交通部補助辦理110年度通用計程車申請補助營運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907000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28、審議財團法人金門縣社教文化活動基金會109年度決算案。照案通過。案29、審議教育部補助辦理110年補助公共圖書館多元閱讀推廣計畫,經費計新台幣5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79000元、縣配合款1710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30、審議文化部補助辦理110年推動藝文專業場館升級計畫│地方藝文場館整建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31、審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110年金門城考古發掘研究計畫(第一期):城牆與城門遺跡,經費計新台幣876000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32、審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2021金門古蹟日:金戈鐵馬、單騎古蹟小旅行計畫,經費計新台幣48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33、審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110年金門縣定古蹟大古崗董允耀洋樓修復工程,經費計新台幣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50萬元、縣配合款150萬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34、審議教育部補助辦理110年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提升民眾英語學習力計畫,經費計新台幣858000元整(中央補助款60萬元、縣配合款2580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35、審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109年度B類金門縣瓊林聚落傳統建築之修復工程案,經費計新台幣8454000元整(中央補助款7963000元、縣配合款4910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36、審議財團法人金門高職文教基金會109年度決算案。照案通過。案37、審議財團法人金門高中校務發展基金會109年度決算案。照案通過。案38、審議國立金門高中暨金門高職110年度校務發展計畫同意經費調整案。照案通過。案39、審議謝○南君、謝○嘉君申請金湖鎮新頭段2634地號私有地與金湖鎮太湖劃測段11661178地號縣有地交換,同意處分案。照案通過。案40、審議金門縣立體育場金湖綜合體育館消防安全設備缺失改善,經費計新台幣1885500元整,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案。照案通過。案41、審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計畫│補強工程,經費計新台幣4343304元整(中央補助款3822187元、縣配合款521117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42、審議教育部體育署補助辦理金門縣立體育場運動場高燈及看臺整修工程,經費計新台幣21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5587500元、縣配合款5912500元),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案43、審議內政部警政署補助辦理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金寧分駐所重建案,經費計新台幣5748000元整(縣配合款),同意先行墊付案。照案通過。

通過議員提案4案:案一:建請環保局將「乾淨塑膠袋」納入回收,以減少垃圾量,並可將回收後的塑膠袋採「降級回收」再利用的方式處理,以增加循環經濟之效益。提案議員:石永城。案二:建請金門縣政府修訂「金門縣紙尿褲看護墊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二項之補助對象,增列「非設籍本縣之配偶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為失能者」亦可申請紙尿褲看護墊之補助,以減輕家有失能老人之經濟負擔,落實本縣社會福利政策。提案議員:李應文。案三:建請縣府相關單位進行農田灌溉排水渠道或區域排水系統工程施作時,採用其他工法替代傳統水利工程方式(三光式),以涵養水源於土壤,並保護自然環境。提案議員:李應文。案四:建請縣府責成水試所恢復與廈門市海洋發展局辦理兩岸聯合放流活動,以增加金廈水域海洋漁業資源。提案議員:洪鴻斌。

通過臨時動議4案:案一、建請縣府編列經費,專案辦理烈嶼鄉湖埔路等路段路平整建,以營造安全友善道路環境。提案議員:洪成發。大會決議:送縣府研議。案二、鑑於本縣目前新冠肺炎疫苗數量尚有餘裕,為避免學校外籍教學助理形成學校防疫破口,建請縣府應向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申請,請其核准讓外籍教學助理能施打疫苗,以利維護整體防疫工作。提案議員:陳志龍。大會決議:照案通過。案三、建請縣府儘速公開本縣防疫清零計畫及第一劑、第二劑COVID-19疫苗之接種率(疫苗覆蓋率),讓民眾能夠放心,也讓觀光業者對於未來解封能有所期盼。提案議員:董森堡。大會決議:送縣府研議。案四、建請縣府政風處對於鄉親反映違法疑慮情事,應積極辦理並儘速保存相關證據。提案議員:王秀玉。大會決議:請政風處積極辦理。

關於同意工務處撤回的縣府提案第10案,董森堡表示,經其聯繫,方知本交換土地案私有土地所有人已過世,因此交換條件是不成立的。本案從去年107日送案至縣議會,至今年相隔近一年後才送審。他認為所有公文皆有處理時程,議會端也需檢討送件機制有無依程序施行,行政處也需督導追蹤後續執行情形。本案若非他查證,就可能通過。董議員提議,送至議會的提案跨年度應予失效,他建議在這方面,縣府應有因應機制,議會亦應有相對的做法,如經三個月或是經第一次定期會、第二次定期會未審,就視同退回;如此在議事審查,才能對案件內容等再確認,亦能確保民眾權利不因此受損,縣府行政也能更順利。

行政處處長陳朝金表示,董議員的建議,這方面須府會共同來努力。他認為此案仍能決定是否同意交換,當事人死亡,可由其子女繼承履行義務,本案標的物仍存在,仍能做交換。董森堡表示,經其電訪、查詢本案關係人其財務狀況,發現有些債權債務問題;若換了之後,萬一土地被設定質押,或是其人負債遭他人求償,陳處長所說的條件便不成立。陳朝金表示,當事人如將該筆土地質設、抵押,為當事人私權行為,不涉及公權力行使;本案因使用到私有土地,用縣有土地與其交換,衡情論理,他認為該交換。董森堡再次強調程序問題,表示如提案中有私人案件,容易造成彼此權利損失者,此類案件就應拿出來審視,縣府應掌握,陳朝金表示會加強協調,大家一起努力。議長洪允典聽了雙方的陳述後表示,縣府行政處敏感度不夠,縣府團隊要加強。

楊永立議員則表示,土地交換牽涉相關人的權益,希望議會不要用假設的立場來做事;當事人雖然過世,仍視子女是否有意願要交換,用預設立場來看這件事是沒意義的。工務處長許鴻志表示,因為公共建設使用到私有地,因此以地易地,開發案當然有其必要。楊永立表示,既然有必要,那就繼續執行,議會沒理由撤回,沒撤回的立場,當事人既有意願,縣府也有需要,為何要撤回?該交換就交換,當事人子女有意願就好。許鴻志表示,於議會小組就提案進行審查時,工務處曾和金沙鎮公所承辦課溝通,了解在公私有土地交換上,當事人子女去辦繼承有無困難,因短時間內似無法完成,因此工務處決定先退案,後續請金沙鎮公所繼續協調,再進行相關程序;工務處於本案溝通不積極,將會進行檢討。楊永立表示,請工務處加緊作業,讓換地盡速進行,本案沒理由撤回,亦沒理由假設當事人會怎麼做。

董森堡表示,本案會撤回,是因為當初簽具同意書的當事人已過世,如此狀態下的交換條件在法理上是不成立的,怎麼有可能縣府和已經往生的民眾簽同意書,和縣府交換土地?並非沒有交換的必要性,他認為本案應撤回再重新送件。董森堡強調,民眾的權益很重要,當然要兼顧,但是法理的程序一定要完備,不然的話,公務人員也會有違法的疑慮。

關於縣府提案第40案,李應文表示,本案1091130日就應該要完成,距今已延遲近一年,期間場館持續在使用,幸未發生公安事件,試問將縣民生命安全置於何處?教育處代理處長黃雅芬表示,教育處會檢討;本案標單都已弄妥,只要通過,馬上就能處理。李應文問,本案去年就有預算,今年卻用上第二預備金,去年的改善預算運用至何處?180幾萬的經費,去年就應該有了,去年未執行預算可以保留至今年再將之執行完畢,何以今年卻須動用第二預備金?去年用以修復的這筆錢用到哪裡了呢?希望教育處好好查查,也查相關的失職人員。黃雅芬表示,會檢討。

針對議員提案的第2案,李應文關心紙尿褲看護墊於本縣的需求量,社會處處長董燊表示,紙尿褲政策,全台只有金門有,其他縣市未聞有之;本政策平均每人每月補助1500元、一年需18千元,全部一年需1800多萬;為避免大家都因福利而遷居金門,因此本政策規範戶籍需在金門15年以上,如戶籍未滿15年亦讓其申請,恐對縣府財政造成更大負擔。李應文舉例表示,若二夫婦其中一人不具金門籍,因為如其在台灣不設戶籍,其名下房產會被課徵空屋稅,該個案生活於金門,已失能,申請時因非本人申請,因此不符合申請要件,是否可由合法配偶代為申請?董燊說,只要當事人戶籍在金15年以上就沒問題,其配偶戶籍不在金門的漏洞會很大,金門籍的鄉親是第一優先要照顧的。李應文說,如實際家訪,需求者與其配偶確實住在金門,社會處可否提供?董燊表示會與相關單位研究,也會派員訪視了解其他須協助的事項。

就議員提案的第3案,李應文補充表示,三光式的排水渠道,工法外表平整,完全無法生雜草,而水無法涵養在土壤裡,就直接排到大海。他認為,採用三光式工法,是被設計單位綁架,因為這樣是最方便設計、最容易施工。縣長楊鎮浯理解傳統的三光式工法會造成的影響,表示會向工程單位要求,希望能採用新的工法,兼顧工程品質以及生態環境;具體採用何種工法,仍得請專業工程單位評定。李應文表示,目前有多項工程被設計、監造單位綁架,沿用最簡省的傳統工法,而不願採用會增加設計難度的新方式。楊鎮浯表示,不管是何設計單位承攬案子,在審查時會有外部的專家及內部的專業人員參與審核,由設計公司提出的工法要經得起審查會的檢驗,會請工程同仁兼顧環保、生態環境及工程品質。李應文議員向楊縣長建議,有空下鄉走走,看看這些區排、農排,真的很糟糕;三光式工法會加速水流,流出本島直入大海,無法把水留住,這幾年乾旱很嚴重,要想辦法把水留住,三光式根本無法留住水,且會增加熱能,日曬如強,熱能會提高,水泥的熱能是很高的,造成氣溫一直在飆高。楊鎮浯表示,會按照議員提的方向來努力,會請工程單位再多注意。議長洪允典說,三光式的設計方法消滅掉自然生態、忽略生態工法,專家要好好檢討,如委員能力不足,應再重新思考,改聘他人,在地就有不少能力優秀的鄉親可以考慮。

針對議員提案的第4案,洪允典表示,已有數年未再放流魚種,近來小三通幾近廢止,更應在兩岸間做些有意義的活動,請建設處力促本案實施。

關於本縣在疫情期間的活動限制,石永城關心中秋節鄉親能否烤肉。楊鎮浯表示,本縣防疫表現相對穩定,島內的活動會適度放寬,針對中秋烤肉,目前本縣公共場域及社區、社團的烤肉活動不開放,民宅則不禁止;直白的說,不要特地辦大型烤肉活動。石議員關心北堤路與體育館前西海路三段常發生車禍,請警察局長廖高江實地進行了解;另外,石議員建議基層員警執勤時應注意態度,請局長呼籲同仁注意;針對機車酒駕臨檢,廖局長表示,如行車無明顯違規情事,警員不得隨意攔停,如觀察駕駛中車身搖擺不定,或是於路段規劃攔檢勤務,即可合法攔停。廖高江表示,對於警察同仁值勤時的態度與技巧,會予以注意檢討。洪允典也藉機稱讚石永城於議會開議前協助伯玉路車禍交管的義勇行為。

陳志龍向楊縣長提問,民間有聲音籲請撤除快篩站,請問快篩站的設立須到何時?楊鎮浯表示,目前快篩有一定的檢核點,如達到某些要件即會考慮撤除,所謂的某些要件意指國內疫情和緩持續一段時間,在管制措施方面亦有放寬。在目前的快篩下,航班有適當的增加,包含緊急需求的專機、放大機型。今年的疫情最讓大家困擾的是「反覆」,剛要放鬆時Delta來了,但是它又好像被框在某個範圍內,如此上不上下不下,所以很多措施沒辦法確切言明。陳志龍表示,因為是侵入式的快篩,造成民眾不舒服,導致有遊客不想來金門,不知可曾考量其他如唾液式的檢驗方式?楊鎮浯說,的確快篩會程度的影響來金意願,觀察鄰縣在撤除快篩的這段時間,自台灣去的民眾意願並未明顯提高,因為大眾仍對疫情期間遠遊戒慎恐懼。

陳志龍問,防疫和經濟要兼顧,縣府有否有不同思考?楊鎮浯說,如有能達一定效果、符合需求、檢驗速度能提高的快篩,縣府願意採用,這方面的種類很多,如抗原的、抗體的,都會請衛生局做專業的判斷。縣府團隊想著如何振興經濟,快篩這部分不會去計較成本,如果能速度快、準確率高,縣府都願意投入。洪議長表示,歐美的生活已與病毒共存,執政者也應為老百姓的生計思考。

董森堡提出臨時動議案,表示其在疫情期間曾多次發表文章,呼籲縣府加強防疫措施,包括採購組合式負壓隔離病房、烏坵鄉民施打疫苗等,然而對於本縣防疫清零計畫及疫苗接種資訊,卻始終未見完整公開。英國、丹麥等國家,目前均已採取放寬或解除防疫限制,部分國家的旅客入境,甚至無須PCR核酸檢測或隔離。董議員認為病毒無孔不入,我們應該學習如何與病毒共存;萬一遇到確診病例,能夠在短時間內「清零」,有效控制住疫情,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希望縣府能夠儘速公開本縣防疫清零計畫(包括防疫量能、醫護人員、病床及應變計畫等)。縣府每日在金門日報上雖有公布「疫苗接種統計」人次總數,但並未公布各年齡層「應接種人數」、「已接種人數」及「第一劑、第二劑疫苗接種率」(疫苗覆蓋率)。本席認為,如果能落實疫情相關資訊公開,並鼓勵尚未施打疫苗之民眾踴躍接種疫苗,將有助於安定民心,也能讓業者對於未來地區解封的可能性能有所期盼。

楊縣長表示,縣府每天都有在金門日報上公布疫苗目前已施打多少人,不只顯示劑數,也顯示施打人數,精準的覆蓋率只能從戶籍人口來統計,如以常住人口來計,只能「推估」覆蓋率,縣府可以依議員建議來做。縣內的醫護能量整備狀況,都會向中央提報金門地區的應變計畫,資料亦屬可公開範圍。董森堡說明,「清零」意謂有染疫個案在縣內,需多久、處置多少人,於幾日內解決問題狀況。楊縣長表示,目前已有相關備案,如恢復小三通後,縣內有那些能量可應對處置,相關資料都可公布。

王秀玉提出臨時動議案,建議政風室,對於縣府所屬機關或人員如有涉及違法疑慮情事,政風機構應即時啟動行政調查程序。如接獲鄉親具體反映事實,政風單位在業務職掌管轄範圍內,應本於職責積極任事,儘速調閱相關文件及留存證據,以取信於金門鄉親。政風處處長陳宗強表示會馬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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