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定期會閉幕 審議通過人民請願案等22項提案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楊水詠
- 新聞日期:110-08-04
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五次定期會昨日最後一天的第二十二會次議程,首由議會第二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李應文主持聯席審查議程,審查通過縣府提案第二十九案。接著是三讀議案第二、第三讀會議程,由議長洪允典主持,順利完成審議金門縣一一○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三讀會程序,並審議通過縣府提案計三案、議員提案計十四案、人民請願案計三案、臨時動議案計兩案,也為此次定期會劃下句點。
在議會定期會昨天的聯席審查審議縣府提案第二十九案:金門縣一一○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主席李應文表示主要是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在兩個月餘的防疫三級警戒對地區經濟造成衝擊及影響,很多家庭放無薪假,或是減半薪或未有工作,家庭生活也出現困難,期待政府伸出援手。
李應文指出,此次議會審議追加減預算的紓困案是為救急,不是救窮,議會倡議普發現金紓困,以解決鄉親燃眉之急,乃是多數議員的共識,並要求縣府盡速將紓困和產業振興方案預算案需求送議會審議,希望即時雨能幫助鄉親渡過疫情難關,也是議會二日變更議程處理此案初衷所在。
議員董森堡在審議時質詢,他強調不反對發放振興券及紓困金,並提出幾個質詢問題,包括結繳三筆基金、金門地方建設開發基金現金流量、中和五眷村現金流量、土地平權基金等,但有做跟做到好,是兩回事。同時,他並問金門設籍及常住人口有多少?紓困金發放有八萬位縣籍民眾不是常住金門的,如此發放是否合理?
縣長楊鎮浯表示紓困期間採現金發放,任何紓困措施不可能完全完美,但考慮民眾需求及急迫性與主客觀因素,以及技術上的困難,並為解決大部份鄉親需求,盡管不是最完美做法,但卻是現階段紓困最有效最快速的辦法。
董森堡指出,紓困振興券發放方式有很多種,每位議員有表達的權利跟空間,他說至少可提供六種發放方式,是執行單位要不要去做的問題。如果改常住人口領,可剩六億;若改常住家庭戶數領兩萬,也可節省相對預算;如果改三加三,可節省上億預算,甚至振興券改五千、現金改三千,都可活絡地方經濟,才是有用的方式,普發現金絕不是妥善辦法。
針對董森堡希望縣府找出紓困發放妥善方式,把錢留在金門,真正幫助需要幫助的金門基層小老百姓、小商家及業者。縣長楊鎮浯表示,振興券限金門地區使用,至於董森堡議員詢問繳庫基金議題,縣長楊鎮浯表示基金水位都公開透明,並有公布,是不一樣的。
隨後,聯席審查通過審議金門縣一一○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後,李應文表示主要是為紓困案,秉持著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精神,再完美的政策,都有些人會不滿意,雖然不能完備所有程序,但希望至少超過百分之五十民眾或社會大眾滿足他們的期待,通過振興追加減預算,能救急地區民眾的經濟生活困難,並呼籲縣府盡速完成紓困案,達到幫助縣民生活。
由議長洪允典主持的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議程,審議金門縣一一○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均依審查意見及審議結果照案通過。
議員董森堡表示,金門縣虛設人口及常住人口是八萬比六萬,此次紓困金及振興券發放,姑且不論縣府先透過媒體發表,剝奪我們的審議權,他強調最後的所有行政裁量權在縣府手上,要用什麼方式發,發的最公平,以照顧地區真正弱勢者,請縣府謹慎思考,同時他說縣府說要維持縣政紀律,但現在狀況不容樂觀,請縣府及民政處、建設處執行單位審慎衡量,因為發的是人民血汗錢,請把人民的錢當做是錢。
縣長楊鎮浯補充報告表示,行政院送立法院或各級政府送相對應民意機關,行政單位都有它的版本,對外公告的叫行政版本,最後最終決議是由議會通過,並不是行政單位有自己版本,叫做不尊重民意機關,其分立原則及程序,並不是這樣理解。
議員陳志龍表示董議員強調要排富,他自己也是讚同的,如果排富作業上有問題,若能解釋清楚和完善一點,就不會一直糾結在排富上的問題。同時,他問說一開始是三加三,後來為何會變五加三?若提六加三是否合理?
縣長楊鎮浯說,他承認各方面的考量,都是有它的道理;但在紓困跟防疫中,其實要兼顧,在技術上的問題在想辦法克服。同時,他指出今天紓困是救急不是救窮,而且按相關統計,在現金發放會拿來做家庭開銷。
縣長楊鎮浯指出,疫情在五月份高峰起來時,縣府即啟動紓困振興研議,中間有不同版本,有的財政負擔比較大、有的作業煩瑣、有的有技術困難,包括要不要排富及常住人口等問題,都花無數精力去研議,最後衡諸承受能力、效率及技術,尤以發放時效就是一個考量點,經向議會請益及溝通下,調整成五加三的背景。另,陳志龍指出振興券面額能小一點,才能照顧在地商家,照顧金酒也能照顧小商家,並一定要去研議如何照顧到地區商家。縣長楊鎮浯表示會在補上細節,都會有限制。
議員蔡水游表示,鄉親在疫情三級警戒的生活真的過得苦哈哈,五千元紓困金應早一點發,至於軍公教紓困金可用提酒券替代現金五千元,而且金酒三節都有提酒券,並不會增加多少成本,是可以考量的。地區大大小小及沒有工作者每人五千元,都能入到他個人的戶頭,不可一個戶頭可匯入十幾個人,且作業能盡量嚴謹一點。
蔡水游亦指出,這個紓困金和振興的錢還是要發,因為中央對金門的補助越來越少,完全靠自己及金酒,如果軍公教改提酒券,是水幫魚魚幫水,況且紓困越快越好,在議會追加減預算審議通過後就展開相關作業。
議會定期會在完成聯席審查及三讀會議程之後,隨後照原議程繼續審議停會前未完成之議程,分別審議縣府提案第四案、第五案、十一案,計三案;審議議員提案,計十四案;審議人民請願案,計三案;臨時動議議程議員提出臨時提案,計兩案。其審議通過案由,分別披露如后:
縣府提案審議,計三案:第四案:審議金門縣109年度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第五案:審議「金門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標準自治條例」廢止案。第十一案;審議「陳正勳君申請承購金湖鎮士校段820-7地號縣有畸零地」,同意處分案。
議員提案,計十四案:案一、為建立穩健人事,建請縣府落實盤整,公開縣府用人情形。案二、建請縣府正視高齡長者安養問題,速謀改善政策與安養場域建設。案三、建請縣府考量社區規模,研議「大小兼顧優質共餐」政策。案四、建請縣府結合中央在金門醫院附近規劃成立金門醫護社區,並申請中央配合款,以改善金門醫院醫事人員及支援醫師、急診、值班醫師之住宿環境,增加其留任意願。此外,亦請縣府於一個月內邀請議會、專家學者及醫事代表召開相關討論會議。案五、因應縣內老年人口不斷增加,為減輕年輕撫養者負擔,建請縣府除應重視老人長照問題外,亦應積極支持老人相關之預防醫學研究計畫,以達精準醫學及有利縣內長照資源妥為運用之效。案六、建請縣府公布戰地政務實施期間(民國34年8月15日至81年11月7日),登錄在軍方名下的財產、取得方式及過程。案七、建請縣府向中央爭取於金門試辦「人民幣清算交換中心」,以利本縣跨境電商物流業務之推動。案八、為增加本縣產業活力,建請縣府盤整縣內閒置空間,研議委外經營或標租活化計畫。案九、建請縣府計畫性購回既成道路私有地,以免地價攀升或地主坐地起價,導致營造成本增加、重大建設延宕。案十、為營造西半島景觀及生態,並挹注地下水,以永續金酒水資源命脈,建請縣府規劃西半島平地人工湖。案十一、請縣府持續開放大膽島,以招攬觀光客來金旅遊。案十二、為維護珍貴戰役史蹟,建請縣府積極爭取240砲堡撥用。案十三、為保存珍貴文化記憶,建請縣府建置金門文化資料庫。案十四、為維護金門重要文化資產及敬祖風俗,建請縣府權責機關公有地處分前,應落實地上物清查,以免重要文化資產(祖先古墳)遭受破壞。
人民請願案,計三案:案一、陳請督促金門縣政府儘速辦理蔡天全民宅拆屋補償案。案二、陳請召開協調會協助索回被政府占用之東紅山段321號土地。案三、陳請社會處能恢復林○妹之子吳○華、吳○琳為低收入戶身分,以照顧困苦家庭。
臨時動議,計兩案:案一、建請縣府應以正式官方管道,向中央政府提出普發現金之建議,企盼能中央與地方雙管齊下,達到紓困與振興之效,協助民眾度過疫情難關。案二、建請縣府修正110年7月6日府建漁字第1100050894號公告內容,漁民需「超出金門縣限制禁止水域」且「與大陸船舶接觸或交易」者,始需接受居家檢疫十四天,以維護漁民生計。
議員李應文針對漁民超出限制禁止水域及與大陸船舶接觸或交易者,需居家檢疫十四天議題提出質詢,他表示中華民國國民在自己領土內捕漁,是否需受限制?海巡署有護漁線係在保護漁民,可是縣府相關規定是在限制漁民,況且漁民是跟逐漁訊捕漁,目前一旦越限制禁止水域就需居家檢疫,馬祖及澎湖兩縣未設限制禁止水域,只有金門有設,一旦居家檢疫又沒有出海作業,恐影響漁民生計的問題,他認為勿因少數人走私而劃限制禁止水域,應是保護而不是限制漁民的經濟生存權。縣府建設處長陳祥麟表示,主要有此做法是因疫情三級警戒,下一波會一併做調整及綜合考量與檢討,並把漁民生存權放在最前面。
議員洪鴻斌也指出,金門因地域的差異,中央規定我們要跟著做,把限制加在漁民身上是不公平,應實際瞭解情況,況且金門零確診,超出限制禁止水域就需居家檢疫,是否合理?如與大陸漁民有接觸才需居檢,沒有應不需要,才符合公平正義,並召開會議檢討為漁民解套。
議員洪成發表示,法令不要自己綁自己,在法令發佈就應去思考,並對限制禁止水域及居檢做宣導,在自己海域線內,未與大陸漁船接觸就不用居檢,一旦發現有交易或接觸,返航居檢是應該的,他建議縣府訂定相關規範應要思考,才不會自己綁自己,造成民怨的問題。
最後,議長洪允典在多位議員針對限制禁止水域及居家檢疫議題發言後,他指出金門島四面環海,老百姓也熱絡發展休閒漁業,建設處應設法輔導,振興地區休閒漁業發展及經濟效益。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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