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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圖

民眾陳情土地遭佔用 議長洪允典議員石永城斡旋解決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楊水詠
  • 新聞日期:109-07-30
金門縣議會議長洪允典昨主持民眾陳情以地易地協調會議。(議會提供) 金門縣議會議長洪允典昨主持民眾陳情以地易地協調會議。(議會提供)

金沙鎮蔡姓民眾向議員石永城及議會陳情,請求協調縣府「以地易地」解決他所有之金沙鎮高坑劃測段土地使用問題。於昨(29)日上午舉辦協調會,由金門縣議會議長洪允典主持及議員石永城出席,並邀集縣府建設處處長文水成、財政處處長孫國智及承辦人與會。在洪議長及石議員全力斡旋下,縣府官員與陳情人蔡姓民眾當場充分溝通,雙方終於達成擇期現地會勘及以地易地辦理等共識,讓陳情協調會順利圓滿完成。

為蔡姓民眾所有坐落金沙鎮高坑劃測段183號土地,金沙鎮公所於97年執行「金沙鎮何斗里池塘整修工程」美化施作櫻花、台北草、花崗石欄杆、窯燒磚步道等,且聚福堂及左側風水池也是施作範圍內,當時未取得陳情人之同意即陳報縣府爭取預算後施作,佔用其土地致迄今無法使用。

金沙鎮公所曾於1059月間,偕同何斗里辦公處及民眾等會勘後,並決議建請縣府「以地易地」方式辦理。然縣府分別於1071月、4月間函復,分別以「不准予建築開發申請,可採土地交換方式辦理在案」及「未符合土地交換之情形」的不同內容函文回覆,觀其函覆內容前後不一且互相矛盾,致損害陳情人土地使用權益甚鉅。

陳情人向縣議會及議員石永城遞交陳情書,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期盼金門縣政府落實原先函復「以地易地」方式辦理,維護其權益。在其協議過程中,洪議長表示陳情人所有之土地產權相當清楚,雖現況為公共使用,但該鄉里眾所皆知上開土地產權屬陳情人所有,畢竟是祖先傳承下來的產業,希望縣府有關單位能儘力予以協助,好讓此案件能順利園滿解決,紓解民怨。

議員石永城指出,縣府前後函文說法不一,實有欺騙百姓的嫌疑,縣府先函覆不能以地易地,未經陳情人同意,擅自在上開土地上,施作欄杆及植栽等物,在未承租、未付租金及未交換的情況下,即使有鄉里民眾稱此處水池為鄉里的風水池,也不可如此佔用私有地。因此,他建請縣府建設處、財政處研議儘速辦理以地易地事宜,勿再讓此問題一再延宕。

最後經協調後,鑑於陳情人土地現況不僅已為風水池使用,且已聯通串聯公共排水水路,並經陳情人與縣府建設處、財政處官員在會議中充分溝通協商後,雙方初步達成陳情人配合現場會勘及縣府研議「以地易地」方式辦理之共識。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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