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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定期會三讀通過縣府五提案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楊水詠
  • 新聞日期:109-06-02
議長洪允典(左二)和議員與副縣長黃怡凱(左一)、工務處長許鴻志(左三)等人討論議事情形。(楊水詠攝) 議長洪允典(左二)和議員與副縣長黃怡凱(左一)、工務處長許鴻志(左三)等人討論議事情形。(楊水詠攝)

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三次定期會昨日第十九會次議程,首先進行聯席審查會議,由議會第二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楊永立主持,完成縣府提案第一案「審議109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的聯席審查程序。接著,議長洪允典擔任主席主持三讀議案第二、第三讀會,完成三讀通過縣府五項提案;其中,縣府提案第五案-審議制定「金門縣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自治條例」草案在二讀會,大會決議縣府研究辦理,未能進行三讀會程序。

  議會定期會聯席審查議程,在聯席審查縣府提案第一案「審議109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縣府主計處處長王崑龍說明表示,今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預算案的縣府縣款有三筆,包括促進經濟振興券三億元、陵水湖陸化改善計畫一千萬元、金門縣赴台就醫病患及陪同者住宿費用補助五千萬元;其他的是中央補助款及縣府配合款。同時,王崑龍表示經過這次追加(減)後,短差是三億七千九萬元、歲入一百一十七億四千六百五十二萬、歲出一百五十一億二千零九十八萬元,整個年度短絀三十三億七千四百四十五萬四千元。

  經過縣府主計處說明之後,議會定期會完成「審議109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聯席審查程序,交付三讀議案議程進行第二、第三讀會程序議程。

  接著在議會定期會三讀議案二讀會,議員董森堡針對「審議109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發言,他詢問追加預算振興券部份的空白授權問題,董森堡說縣府送追加預算至議會,並未有振興券相關辦法及資料,有送的也是草案,議會通過讓縣府運用這筆預算,是不妥當的;不管是此次事件或未來事件,縣府應有統一辦法,舉例如「金門縣政府遭遇重大緊急事件等值票券發行辦法」,建立制度發行票券,明定使用對象、方法、面額、發行時間及流通時間,委製廠商等方法,才能完整建立制度,請縣府帶回參考研議。

  縣長楊鎮浯答詢表示,議員講的邏輯都對,也會把作業做的更周延;但訂辦法只能訂原則性的,因為每次事件樣態不同,可能是天災……,不可能在辦法中去規範不同樣態的災損,並無法將使用對象等框列進去。而且,它是動態調整過程,包含中央原本用消費券,後來中央改用振興券,也因疫情關係,一直在動態調整,送議會的草案是原則性的,將會送較詳細資料。並朝擬訂具體辦法方向處理。

  議員李應文對於縣府提案第五案-審議制定「金門縣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自治條例」草案發言,他詢問政風處處長陳治平廉政透明委員會有沒有偵查權?偵查權在司法機關,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一項才有;至於調查權在憲法明定規定屬於監察院,大法官五百八十五號解釋文,調查權附屬權屬於監察院,立法院第三百二十五號補充解釋的很清楚。

  李應文表示,既然廉政委員會沒有調查權及調閱權,在其作業自治條例第二條授權範圍不明確、權限也不明確,跟政風處有什麼不同?何謂重大公務爭議事件、重大疑情案件?政風處都可以辦,不一定要廉政委員會。

  李應文也指出,在廉委會設置作業自治條例第二條針對縣府機關業務之行政透明及行政效能措施、其他縣府廉政透明政策事項,邀請業務機關進行專案報告、進行諮詢與檢討。如果這條條文案通過,有沒有違反權利原則?據大法官、立法院相關的解釋,是不能侵犯到所屬機關的核心權力範圍,但它基本上已侵犯,權限及範圍又不明,是有疑慮的?

  李應文問說從其自治草案條例,沒有監督廉政委員會方式?也沒有對被調查、調閱當事人救濟辦法?在正當法律程序都有疑慮,廉政委員會是否還要繼續下去?廉政委員會是諮詢單位?還是正式編組的自治委員會?不要為落實政見,違反大法官解釋及被糾正?

  議員董森堡也表示,依憲法縣立法執行項,議會並未被賦予授權廉政委員會調查權,且不符縣立法法規所在;假設縣立法自治事項,與憲法及上級法源相牴觸,視為無效。廉委會是任務編組,沒有獨立預算。如果廉委會要成立,依縣府自治規則即可辦理。同時,他建議大會透過公決,直接表決擱置或通過及其他處理方式。

  董森堡也指出按自治規則的方向走,縣府既有權設置廉政委員會;如果通過的條例送內政部是無效的,不是貽笑大方?況且,廉政委員會委付任務不明確,可參考台北市的廉委會,並建議提請縣政府退回審議制定「金門縣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自治條例」草案,按自治規則成立廉委會。

  縣府政風處長陳治平表示,廉政委員會設置不會侵犯到所屬機關的核心權力,送議會審議的是原則性的草案,它的實施細則在通過後,才會有比較細的執行方式,希望議會能支持,議會所有意見都尊重。

  經過議會三讀議案二讀會的審議和發言之後,議長洪允典裁決決議縣府研究辦理,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因此,縣府提案第五案-審議制定「金門縣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自治條例」草案,未能進行三讀程序,其餘縣府五項提案,均完成二讀會程序。

  在議會定期會三讀議案三讀會,依二讀會審查意見,計議決通過三讀縣府五項提案,包括:

  • 第一案「審議109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
  • 第六案:審議修正「金門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九條草案。
  • 第七案:審議制定「金門縣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 第八案:審議修正「金門縣公有區域性廢棄物轉運處理設施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第二、四條條文案。
  • 第六十二案:審議訂定「金門縣縣立殯葬設施回饋金管理運用自治條例」 草案。

  今天,是議會第七屆第三次定期會的最後一天議事日程,將進行審議縣府提案、審議議員提案、審議人民請願案、臨時動議之後,為期三十天的定期會將告一段落,閉會。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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