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把議會當成紙老虎
- 資料來源:金門縣議會
- 新聞日期:108-10-07
金門縣議會第7屆第4次臨時會自108年10月4日起至10月8日止召開,由於連續10月4日、10月5日出席議員人數不足未能成會,爰依本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應依原訂日程之會次順序繼續進行。」迄至10月7日上午出席議員達13席,已達到法定開會額數,始順利召開本次臨時會。
本次臨時會延遲開議係因本會第4次程序委員會於9月27日審議縣府所提出追加警察局人事費用預算案時,有程序委員當場質疑:現時金門縣財政狀況並不如以往寬裕,且警察局相關人事等經費,依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若增加預算員額所需經費,由中央買單,地方員警當然越多越好;若費用由地方支出,對地方財政是有困難。
為有效促使金門籍子弟返鄉服務兼顧本縣治安交通勤務需求,本會議員於第7屆第2次臨時會聯合提案,函請內政部警政署於辦理本(108)年本縣警察局員額擴增88人派補時,應減少警專畢業生分發比例,並提高金門籍警(官)員統調返鄉比例至少60%,俾使本縣具有豐富工作經驗之在台警察子弟得依警政署離島返籍制度儘速返鄉。
衡情本縣實際警力需求,若一次進用88名警力,以後每年警察人事費及裝備費得增加新臺幣1億多元預算,造成本縣財政沉重負擔,尤其台籍屆退警員申請調地服務,將來在金門縣申請退休進而支領退休金及大幅增加警力員額,均會增加本縣財政支出,因此本會不得不慎重其事,宜以循序漸進方式,先行進用44名警力及要求金門籍警員統調比例至少60%為妥當;嗣程序委員會作成決議要求縣府先撤回追加警察局人事費預算案,俟修改上開預算案後再送本會審議,惟縣府竟未依上開決議修改預算數,仍以原預算案送審。
本會議員係受選民的付託,為縣民看緊荷包、監督縣政府施政,惟縣府暨所屬機關對於本會議員在本屆大會或臨時會歷次提案或反映民意事項,總是敷衍塞責處理或違反決議內容,完全無視議員們提案及決議,一再與民意對立。於10月7日上午開議後,在確認本次臨時會議事日程時,議員楊永立首先舉手發言表示:「金門縣議會是紙老虎,無法監督縣府施政;縣政府像哈巴狗,在議事廳枯等兩天,就是為了預算能夠通過!既然縣政府不接受議會監督,胡作非為,就連政風處都無法答覆本席的提問,此次臨時會有何意義?縣府都在推卸責任,沒人敢承擔責任,本席一清二楚。所以本席建議:此次臨時會不需再繼續下去。此次召開臨時會毫無意義。」
鑑於縣府未能善盡職責與議員們溝通及違反程序委員會決議各情,致影響本次臨時會議程順利進行;基於尊重多數議員意見及維護議會尊嚴立場,會議主席洪允典議長在楊永立議員提出散會動議後,不得已始宣佈本次臨時會散會。
本會呼籲縣府加強與議員們溝通,只有府會和諧達成共識,齊心合力為金門創造美好未來,才是全體縣民之福。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10-15
- 點閱次數: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