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會閉幕 總計審議通過32案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楊水詠
- 新聞日期:108-07-09
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二次臨時會會議昨天閉幕,審議通過縣府提案十六案、縣議員提案九案、臨時動議七案,總共審議通過三十二案,除同意先行動支案外,其他各項提案送請縣府與相關單位研議辦理。縣議會議長洪允典閉幕致詞表示,縣議會表達對金酒與天福集團合作各方意見和民意,希望縣府慎審做出對鄉親有利舉措,以符鄉親期待,也冀望把金酒做好!同時,府會本來就要一條心,老百姓才有福氣,也才是好的縣政建設發展方向,希望大家共同為金門打拚!
縣議會臨時會昨天第四會次議程中,在完成金酒專案報告之後,即進行審議縣府提案、議員提案及臨時動議提案,分別披露如后:
■縣府提案部份,計十六案:
第一案:審議衛生福利部補助「108年1月至12月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經費計新臺幣104萬5,000元(中央補助41萬8,000元,縣配合款62萬7,000元),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二案:審議蔡X君申請烈嶼鄉公園測段851號土地與烈嶼鄉東園劃段313地號縣有地交換處分案。
第三案:審議讓售縣有土地「金沙鎮沙港劃段942-4地號予黃XX君」案。
第四案:審議離島建設基金補助「108-輔導金門地區遊覽車汰舊換新計畫」經費計新臺幣900萬元,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五案: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108年度辦理「強化偶蹄類草食動物牛結核病檢驗保定工」經費16萬2,000元,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六案:審議金門縣動物收容中心新建工程(第二期)不足款新臺幣200萬元,請准動支第二預備金案。
第七案: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108年度辦理「金門特色畜產業發展計畫」經費計新臺幣375萬元,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八案:審議行政院農委會補助辦理「108年度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縣政府執行部分計畫」經費計新臺幣400萬元,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九案:審議「『環島北路三段(瓊林至高陽路口)道路拓寬暨排水改善工程(108-109)』108年度凍結之預算一千萬元整解凍」案。
第十案:審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108-110年金門縣金湖鎮宮廟宗祠文物普查建檔計畫」經費計新台幣280萬元(中央補助154萬元、縣配合款126萬元),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十一案:審議教育部體育署補助108年度辦理「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培訓計畫」經費新台幣476萬元整(中央補助305萬元,配合款171萬元整),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十二案:審議「107年度行政院核定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新增經費新臺幣310萬4,000元,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十三案:審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06-109年校園社區改造計畫-友善幼兒空間之新建幼兒園園舍工程107年度第2期及108年度」經費計新臺幣660萬2,000元,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十四案:審議行政院補助108年度辦理「離島建設基金│廢棄物轉運及現地處理、廢棄物焚化底渣再利用、掩埋場活化及相關監督計畫」經費計新臺幣4,018萬5,000元,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十五案:審議交通部觀光局108年度補助辦理「補助離島暨花東遊客租賃電動機車工作計畫」經費400萬元案,同意先行動支案。
第十六案:審議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辦理「108年度金門縣旅遊服務中心營運管理補助計畫」經費計新臺幣158萬4,000元,同意先行動支併納入追加減預算案。
■縣議員提案部份,計九案:
第一案:建請金門縣政府轉投資或成立金門航空公司案。
第二案:建請於本縣文化園區展館設立「金門精忠衛隊」暨「金門民防自衛隊」專區,藉以表彰我縣子弟為國貢獻之史蹟案。
第三案:建請縣府專案檢討金門大橋工程,對於烈嶼鄉民生所需之電力、電信及自來水等管線設備應納入橋體附掛,通案整體性設計建置,一次到位案。
第四案:建請縣府每年編列經費聘請游泳教練培訓地區學童,並協調各鄉鎮公所,每年均參與舉辦游泳賽事,藉以提升地區學童游泳技能,培養游泳好手案。
第五案:請專案函請內政部警政署於辦理本(108)年縣警察局員額擴增88人派補案時,增加原籍返鄉的比例,並速辦理預算追加作業案。
第六案:建請興建大型國民運動中心案。
第七案:建請建設處編列預算人力全面清除銀膠菊案。
第八案:為落實土地平權基金成立精神,請縣府修正土地平權基金相關規範,公告標售重劃土地之審議與決行人員;其標售土地之收入並不得任意解繳縣庫案。
第九案:陸水金供現已趨穩定,請縣府重新檢討金門地區水資源策略,並檢討使用率過低之湖庫使用功能,建置金西地區地下水補充點案。
■臨時動議提案部份,計七案:
第一案:議長洪允典及議員洪鴻斌提案請縣府於烈嶼地區闢建棒壘球場,提供鄉民運動休閒活動案。
第二案:議長洪允典及議員王秀玉提案請建議即刻中止金酒與大陸企業「天福集團」簽訂銷售的各類型酒瓶身上包材,不得有大陸企業「天福集團」中英商標的字樣案。
第三案:縣議員董森堡建議縣政府政風處主動調查縣民楊政裕醫療過程是不是有過失,及作出回應和讓當事人瞭解調查情形。
第四案:縣議員楊永立建議金門大橋湖下端區段徵收獎勵辦法,在大橋通車典禮後才實施。
第五案:縣議員李應文建議金酒監督小組成員石永城、楊永立、洪鴻斌、王碧珍、王秀玉、李養生等人。
第六案:縣議員石永城建議改善民生路停車問題與使用者付費,以及改善商業廣告車佔用停車位問題。
第七案:縣議員李養生建議金酒成立一家民營控股公司案。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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