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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回祖產 蘇子雲提告國有財產局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許峻魁
  • 新聞日期:108-06-11
金沙鎮民蘇子雲(左)昨由議員蔡水游(右)陪同提告國有財產局。(許峻魁攝) 金沙鎮民蘇子雲(左)昨由議員蔡水游(右)陪同提告國有財產局。(許峻魁攝)

高齡九十五歲的金沙鎮民蘇子雲爭取購回祖產多年,申請讓售金沙鎮陽宅段621-1地號國有土地,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將早年被軍方占用的祖厝取回,不過該案多次遭註銷,為此他於昨日在議員蔡水游陪同下前往地檢署按鈴,指控國有財產局金馬辦事處涉嫌瀆職。而國產局金馬辦事處昨回應,該案註銷申購案於法並無不合,對於蘇君提告該處瀆職,只能深感無奈。

原告蘇子雲說明,他的祖厝位在金沙蔡店,原本有兩落大厝加護龍以及門口埕,但國軍早年因軍事因素占用,並拆除房屋建成營房。而一九六三年蘇子雲向政府登記所有權時卻又因軍方不同意未果;一九九四年又據安輔條例欲登記,再度被軍方以使用中提出異議。

近年來離島建設條例後,蘇子雲再依相關規定申請,不過他說,國有財政局與縣府互踢皮球,一直沒有好消息,最後還被註銷申請案。蘇子雲表示,早年兩岸對峙,他也願意軍民共同抗敵,只是目前兩岸關係已非往昔,希望能在有生之年買回祖產,但是卻求助無門不得已才提出告訴。

對於該案,國有財產局金馬辦事處回應,公務人員依法行政,該申購案由於該址地上物已不存在,雖金馬辦事處依蘇君檢附證明文件三度送國家發展委員會授權之金門縣政府組成審認小組,由於法令不健全,縣府既不能組小組審認,該處也無法自行審認處理,故依讓售作業程序註銷申購案於法並無不合,因此對於蘇君提告瀆職一案深感無奈。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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