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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臨時會通過本縣107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莊煥寧
  • 新聞日期:107-07-20
縣議會臨時會進行「本縣107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以及「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條文修正案等二案的二、三讀。(莊煥寧攝) 縣議會臨時會進行「本縣107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以及「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條文修正案等二案的二、三讀。(莊煥寧攝)

縣議會第六屆第二十次臨時會昨日議程三讀通過「本縣107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以及「『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案」等二案,今(二十)日將進行本次臨時會的最後一天議程。

縣議會臨時會昨日議程為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一)審議本縣107年度總預算第1次追加(減)預算案。(二)審議「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案。

會議由副議長謝東龍主持,縣長陳福海率同副縣長吳成典、秘書長林德恭,以及縣府各處局一級單位主管與二級機關主官及金酒公司董事長呂瑞泰、總經理張鳴仁、金酒廈門公司總經理陳彥仁等列席備詢。

關於本縣107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縣府在提案表說明中提到,本縣107年度總預算,經議會第六屆第6次定期會三讀決議修正通過;縣府依法於10719日公布實施,並分函各機關按照法定預算及計畫預定進度,依院頒「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辦理分配預算確實執行在案。

自總預算公布實施後,各機關單位均能依照法定預算數及計畫預定進度覈實執行;惟年度進行中,茲因(1)中央有關機關陸續核准補助須經預算程序辦理之各項計畫型補助。(2)中央有關機關核撥補助款因修正補助額度或須本縣籌措財源配合辦理。(3)基於業務實際需要,必須增加之經費等。爰依「預算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暨「107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六點規定,核實彙編本縣107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歲入計追加69,7193千元,追加後歲入預算總額為1254,7298千元;歲出追加89,8212千元,追加後歲出預算總額為1382548千元。歲入歲出追加(減)相抵後,年度預計歲計短絀為125,975萬元。

昨日在進行該項追加(減)預算二、三讀會時,尊重各審查委員會分組審查意見,均依照分組審查的結果通過,分別為:

民政處、行政處、社會處、衛生局、環保局、財政處、稅務局、教育處、警察局、文化局的追加減預算都照案通過。

而觀光處(預算書)201-7502觀光企劃業務0300設備及投資0303公共建設及設施費15,000,000元刪減3,600,000元。說明欄文字修正:「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金門縣金城鎮濱海觀光暨文史訪遊自行車道計畫1,140萬元(爭取教育部體育署補助798萬元收支對列,縣款342萬元)。

另港務處(預算書)605-801港埠工程0300設備及投資0303公共建設及設施費之說明欄文字修正:為維護船舶靠泊之安全,汰換九宮浮動碼頭1座及周邊設施維護。餘均照案通過。

昨日會中也三讀通過一案議會提案「『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案」一案。

議會在提案中說明,為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之規定,議會組織自治條例於民國97123日配合修正公布,其中重要內容乃裁撤行政單位「法制室」,法制業務改於議事組下置「專員一人」負責。

隨著地方立法機關職能擴張,提供議員法制諮詢與法案參讚業務益形繁重,爰而通案檢討該會行政單位議事服務職能,重新擬議設立「法制室」,期以提昇議會行政單位議事服務職能,展現「親民議會、勤能議事」之議政作為。

另依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規定,爰將「主計主任」修正為「主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並兼辦統計事項」部分,修正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同時為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之規定及檢討議會各行政單位組織編制官等之配置,爰將「人事室」改置「人事管理員」。該案經議會審議通過後,陳報內政部核定公布施行。

議會臨時會今(二十)日為最後一天議程,議程為:一、審議縣府提案。二、審議人民請願案。三、審議議員提案。四、臨時動議。五、閉會。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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