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三讀通過一法案 一案遭擱置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莊煥寧
- 新聞日期:107-03-16
縣議會第六屆第十九次臨時會昨日三讀通過縣府法案「金門縣父母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修正草案。」一案;而「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九條修正草案。」一案則遭到「擱置」。今(16)日議程將進行審議縣府提案、審議人民請願案、審議議員提案、臨時動議後閉會。
縣議會臨時會昨日議程進行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一、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九條修正草案。二、金門縣父母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修正草案。會議由議長洪麗萍主持,議員出席針對議案進行審議,縣長陳福海率秘書長林德恭及縣府各處局一級單位主管暨二級機關主官等列席。
會議中,首先進行「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九條修正草案。」二讀,該案是配合地方制度法105年6月22日修正公布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條文及內政部於105年9月2日修正發布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十一條條文,將金門縣議會正、副議長選舉、罷免投票方式,由「無記名投票」修正為「記名投票」。同時參照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該會正、副議長選舉票、罷免票之認定標準。
議員蔡春生建議將該案先予以「擱置」,留到下會期,他說,這是在開民主倒車,要就像公民投票一樣,採「無記名」投票方式,不要因為台南正副議長選舉問題(賄選),搞得全國(議會)都要改為「記名投票」。
他也氣憤地說,中央放個屁,金門縣就一定要做嗎?莫名其妙嘛!到底金門縣是否屬於中華民國都還不知道欸?連個公務人員加薪百分之三,中央都不給,還要地方政府自己買單,建議這個案子先「擱置」。
對於蔡春生議員的建議,大會主席洪麗萍徵詢在場議員意見後做成決議,將該案「擱置」。
接續進行縣府法案「金門縣父母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修正草案。」的二讀會。縣府法案係為配合行政院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免戶籍謄本」工作圈之便民政策,並考量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ICF)制度施行,將申請文件由戶籍謄本及身心障礙手冊,修正為戶籍資料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另為避免條文爭議,增加排除申請人子女以就托、就學、接受政府公費安置及具領其他生活津貼之情形,爰修正金門縣父母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
「金門縣父母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修正草案。」二讀通過。在休息後繼續進行三讀,並依據二讀會的決議依序完成「金門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九條修正草案。」、「金門縣父母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修正草案。」的三讀程序。
今(16)日為本次臨時會最後一天的議程,將進行審議縣府提案、審議人民請願案、審議議員提案、臨時動議後閉會。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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