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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要求重視工安 工務處回覆新增及既有措施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莊煥寧
- 新聞日期:107-03-13
養工所、林務所等所屬單位員工因需要執行較危險之勞務,議員提案建請縣府重視其工作安全設備與工作權益,並為他們投保意外險。縣府工務處回覆指出,養工所每年度均編列購買員工外勤工作防護措施,損壞隨時添購,且備有數量足夠之警示器材,並將添購電子看板,提升工作安全,同時養工所已投保雇主責任意外險,外勤車輛及員工亦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意外險。
縣議會於本(第六)屆第十八次臨時會中,由議員陳滄江、蔡水游、許建中、洪鴻斌以「議員提案」方式「建請縣府重視養工所、林務所等執行危險勞務員工之工作安全設備與工作權益。」並請縣府能立即辦理,該案並經大會決議「送縣府研辦」。
提案說明中指出,金門縣政府養護工程所、林務所等所屬單位員工因需要執行較危險之勞務,比如養工所道路課員工修護道路、檢修路燈,林務所員工維護路樹、除草植木,經常性的曝曬在馬路幹道的危險環境。
為顧及這一些員工的工作安全,建議縣政府業管單位應該購置反光貼紙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工作手套以及添購警告燈具器具,同時為這些員工投保意外險。凡事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能居安思危,未雨綢繆,以確保員工安全提供安全工作環境,這是縣府德政。
縣府工務處在回覆時指出,養工所每年度均編列購買員工外勤工作防護措施,如工作衣、工作鞋、反光背心、安全帽、工作手套……等個人配備,損壞隨時添購;且為保護員工工作安全,養工所備有工作三角錐、拒馬、紐澤西護欄等數量足夠之器材設備供工作人員使用,未來亦準備添購電子看板,放置車上明顯處,增顯工作期間之警示,為員工提供更安全之工作環境。
此外,因應養工所員工工作較具危險性,為保障員工在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時,員工可獲得充分保障,養工所已投保雇主責任意外險;另外勤車輛亦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保障駕駛車輛之外勤員工及其意外險,以維員工工作權益。
- 單位:議事組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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