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形象圖

議會程委會通過5項人民請願案 排入定期會審議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5-05-31
議會程委會通過5項人民請願案 排入定期會審議 議會程委會通過5項人民請願案 排入定期會審議
縣議會昨日下午召開第六屆第十四次程序委員會會議,會中討論五案人民請願案,議長洪麗萍與副議長謝東龍及出席的程序委員(議員)對於每一案人民請願案都相當重視,除聽取列席的副縣長林德恭與縣府主管進一步說明外,同時也通過全數排入本次(第三次)定期會中來審議。
縣議會第五屆第三次定期會從本(五)月五日起召開,開會期間陸續接獲民眾陳情案,並安排於昨日下午三時起在議會綜合大樓二樓會議室召開程序委員會進行討論,會議由議長洪麗萍主持,副議長謝東龍,以及程序委員蔡春生、許建中、許華玉、石永城議員出席,議會秘書長洪允典、議事組主任陳勵志與議事人員列席,副縣長林德恭率同縣府財政處代處長王漢文(稅務局長)、地政局長許鴻志、民政處長王中聖等主管到場針對請願案內容進行說明。
昨日排入會議討論的五案人民請願案,分別為:
洪四雄君「陳情人於烈嶼上庫福上山段有祖遺田產一塊,國軍駐守期間從中間闢建一條臨時戰備道(福上山段666-1地號),民國98年間,烈嶼鄉公所重新規劃闢建一條上庫村通往福上山4公尺寬產業道路,原被佔用臨時戰備道已廢棄不用,陳情人遂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歸還,或准依公告市價購回,該局需陳情人出示證據,因戰亂搬遷原因,契約書已無法尋獲,難以提交佐證,始終難以如願申請購回。懇請議會鼎力協助協調相關單位,依法理重新辦理土地登記,或優先准由本人依公告市價購回,以保存祖遺土地之完整性。」。
李仲和君「陳情人所有坐落金寧鄉寧古劃段557地號土地,原有面積為565.69平方公尺,地政局於64年辦理農地重劃誤登記為425平方公尺(0.638市畝),嗣於93年辦理地籍整理後面積與原有面積同為565.69平方公尺並未增加,該局要求陳情人應繳納差額地價款42,207元,損及權益等情事。」
李錫濤君「陳情人訴求為保障債權人之債權,希望金門縣政府修正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三節慰助金發放自治條例第8條『請領本慰助金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或供擔保之標的。』相關規定。」。
王維連君「依金門縣民國四十七年以前參戰自衛隊員三節慰助金發放自治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已獲得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就養或領取院外就養金者及政府公費補助機構就養者,不得申請本慰助金。』陳情人於58年即領有榮民證且為榮民就養者,能否修法納入三節慰問金之發放對象。」
洪水貫君「陳情人依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五項: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金馬辦事處申請返還其位於烈嶼鄉陵水湖測段124-4地號面積1200平方公尺,該處卻依據縣府制訂之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五項『公有土地讓售作業要點』,核還其中之墳墓面積64m(8m*8m),請縣府為適法性之認定。」
議長洪麗萍與副議長謝東龍、程序委員(議員)對於鄉親陳情每一案人民請願案都相當重視,副縣長林德恭與列席的縣府主管也進一步說明當中的原委始末與問題癥結,議長洪麗萍也做成決議,將五案人民請願案排入本次定期大會中審議。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 點閱次數:1026
  • 89348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17號
  • 免付費電話:0800-301-301
  • 電話:(082)327371
  • 傳真:(082)32737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