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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土地權益 傅氏宗親會向縣議員陳情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0-07-23
縣議員陳滄江在接受傅氏宗親會陳情之後,昨天下午三時假縣議會舉辦一項「民眾土地權益協調會」會議,由陳滄江主持,傅氏宗親會理事長傅啟澤、總幹事傅仰洹及理事多人與會,並說明陳情案情。
協調會中,縣府財政局、地政局人員列席,並針對傅氏宗親會陳情歸還金城鎮北門里基督教堂後已登記之縣有地產權爭議作出說明。
而,縣議員楊永立也列席與會,了解整起陳情要求歸還土地案情;他認為縣府該還的,就要還;希望傅氏宗親會蒐集更具體證據,相關單位從旁協助,能要回原屬於傅氏族人的土地和權益。
傅氏宗親會陳情書中指出,民國39年,國軍進駐金門後,故金防部司令官胡璉將軍任內由第十二兵團司令出具借據,向傅氏族人借用金城鎮北門里基督教堂後(舊稱「文衙門後」,民初稱「仙洞」)土地,特約待反攻大陸後,無條件將地權及地上建物歸還傅氏族人。
陳情書說,時至民國49年間,傅氏族人曾向金門地政局申請登記土地所有權,卻因屬軍事用,不准登地而遭駁回。金門地政局在52年間,將該地號更改坐落為「西門文武廟」並登記為縣有。
陳情書指出,該地為傅氏族人安命棲身、耕耘生活之處所,地區年長鄉老眾所皆知。為討回原屬於族人土地,傅氏族人在97年十月成立社團法人宗親會,並以法人名義提出陳情,並且提出了當年第十二兵團司令出具「證明書」等相關佐證資料。
於協調會中,經過充分的說明和討論,縣議員陳滄江表示,金城鎮北門里基督教堂後土地是傅氏族人土地,且是眾所周知的事;而且,土地被政府登記,又不適用安輔條例,將以專案方式來協助傅氏族人索回他們族人的土地和原有的權益。
縣府財政局表示,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任何公有土地返還及相關處分事宜,均應具備法源之依據,並對早期地區之土地產權爭執問題,近年來已經由修法陸續解決處理,如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三,均為解決金門地區多年來被軍方強制使用喪失土地產權,為其原有土地申辦產權登記之法律依據。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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