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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盼水頭商港設漁船專用區議員偕李縣長現場踏勘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9-06-19
縣議會昨日上午進行縣政總質詢時,議員楊永立指出,後豐港漁民向他反映,規劃施工中的水頭商港,準備把原後豐港漁船出入的漁船碼頭拿掉,當地漁民很擔心;他希望縣長李沃士,及交通旅遊局長林振查、建設局長李增財、工務局長許鴻志等縣府主管實地踏勘瞭解,給漁民一個交代,不要讓他們人心惶惶。
約於上午十一時許,縣長李沃士率同三位縣府主管陪同議員楊永立、洪麗萍、蔡春生、謝東龍前抵位於鄭成功祠左前方的水頭商港北防波堤工地實勘,也聽取社區居民洪德舜及漁民代表的意見。
洪德舜指出,在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日縣府召開的「金門水頭商港建設計畫蚵石補償會」中決議「建議商港北防波堤設置漁港乙項,金門水頭商港近期工程完成後,並不影響後豐港漁船出入,唯為長遠考量,縣府同意在港區內另規劃興建一專屬漁港,供漁船停靠作業」,後來後豐港社區居民四十餘人曾於縣議會第三屆第十二次臨時會(約在九十三年二月間)向縣議會陳情,經大會議決「請縣府相關單位積極與陳情人溝通協調處理尋求與鄉民的交集點,並請建設局安排時間與會同議員及鄉民至現場會勘,儘快拿出具體解決方案」。
洪德舜也提到,縣府曾於九十六年一月十二日會議議決,「於金門商港北防波堤內東側設置『漁船專用區』,以提供社區居民漁船泊使用,並將該『漁船專用區」』納入『金門港埠整體規畫及未來發展計畫(民國九十六年至一百年)』中辦理,」但經查,該計畫所列漁港名稱則為「休閒遊憩船區」,顯與會議議決及社區居民要求不符,希望縣府能更正,以符實際及民望。
洪德舜昨日也提到工程進行中,漁民進出的安全問題等等,他還出示一張後豐港社區居民連署向監察院陳情後的回函,文中要求縣府應評估該停泊區之建設經費與規劃說明逕復並副知該院。
昨日在聽取社區代表的說明後,縣長李沃士指出,商港內是否適合設立「漁船專用區」,將朝向整體規劃方案來考慮,至於漁民立即性的安全一定要顧及,而商港的整體性規劃也必須要讓社區居民與漁民瞭解。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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