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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縣民每人可領到10800元金酒回饋券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8-01-17
今年縣民每人可領到10800元金酒回饋券 今年縣民每人可領到10800元金酒回饋券
金門縣民福利再添一樁!金門縣議會昨日通過金門縣政府所提回饋縣民提案,全縣縣民今年內將可領取價值新台幣一萬零八百元的金酒回饋券,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節領取,約需要預算十億元支出,此外,發放的對象也從原本年滿二十歲的縣民,擴大到九十八年元月十六日(含當日)以前出生的金門籍子弟。

金門縣議會第四屆第十五次臨時會議昨日上午十時許審議縣府提案,由議長謝宜璋主持,其中金門酒廠實業有限公司回饋縣民提酒券實施辦法草案,最受矚目,在府會的高度共識下,順利通過,形同是消費券的金門版加碼。

根據縣府原擬的草案,以年滿二十歲以上縣民、且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設籍金門者為主要對象,每人可於今年的清明、端午、中秋節各領取價值三千六百元的金酒提酒券,也就是一人一年可領一萬零八百元的金酒券。

會議一開始,議員們就針對發放對象提出質詢,蔡水游、李沃士表示,既然金酒券是為了要感念胡璉將軍,那就應該作全套,限制二十歲年齡是不對的,他建議擴大發放對象至新生兒。蔡水游也建議,金酒券領收的時間從發放日開始起兩個月(原先規定)縮短為一個月。

楊應雄表示,這項提案雖好,但是提酒券的動機、作法有周延嗎?他強調,發放提酒券應該要以刺激地區經濟為主,否則有些人還是可以將券賣掉,將錢拿到台灣消費,對金門的幫助就不大,他要求落實配套措施,以達到在金門消費,活絡經濟,這樣才有意義。

李麗貌表示,金酒券視同現金,發放金酒券倘若是由全縣選舉投開票所人員來發放,應該要將相關經費納入預算,不要讓人家做白工。

陳玉珍也說,為了杜絕幽靈人口而採限定要本人親自提領,恐有發放標準的困擾,她要求研擬一套完整辦法,不要讓執行人員有所疑慮。

黃景舜說明,當初會設定二十歲限制主要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明訂少年為十八歲以下,菸酒管理法,規範是限定青少年,但未言明年齡,依民法所規範,青少年是二十歲成年,所以才會訂下這個標準;此外,針對地區學子明年已有教育券與交通券等福利設施。

李炷烽表示,當初沒有將二十歲以下納入,除了是想到教育券等其他社福措施外,另外,也是給議員有加碼空間,對於議員擴大發放對象的建議,他從善如流;他認為,有錢才有消費,提酒券或許不是現金但卻是等值現金;他強調,這是金酒公司對縣民的回饋,不是縣府的加碼,他也希望金酒公司往後在票券的設計上,可以力求精緻,說不定還會有人不願意使用,留下來珍藏。

會中謝宜璋、楊應雄也都認為,地區戶籍人口有八萬多人,但當中有數萬空戶,財政局應該研擬一套辦法,有效清理一些空戶的台籍人士。

在府會的高度共識下,謝宜璋最後裁示,將提酒券的全名更改為金酒回饋券,並將受惠縣民年齡取消二十歲的限制,決定以今年一月十六日以前出生縣民皆能領取金酒券。

此外,縣議會也通過決議,由縣府財政局會同金酒公司比照消費券發放模式,研擬金酒券發放作業要點,針對全縣約二萬八千名非實際居住的「幽靈人口」,利用發放金酒券進行清理。

對於議會通過金酒券回饋縣民辦法,李炷烽指出,今年是古寧頭戰役六十周年,縣營金酒公司經營有成,應適度回饋縣民,縣府是幫中央辦理補償,希望引起台灣對金門飽受戰爭苦難有更深刻的了解。

財政局長黃景舜表示,全縣戶籍人口現有八萬四千多人,除去寄戶、空戶外,估計發放金酒券約需十億元支出,將由金酒公司九十八年度實物捐贈縣府預算額度列支。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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