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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位歸屬謝議長說明立場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6-12-27
謝宜璋表示,他向李縣長表明,「咱金門向人家討預算,就像乞丐,討飯、討粥,討沒,沒關係,但不能討嘸,就把連破碗頭都給送人!」這就是他個人對港務處去留的立場。
他說,商港收歸中央一事,早在去(95)年十一月十四日,吳成典就受縣府之託在立法院提案,縣府說議會知道這件事的說詞並不確實。
謝宜璋又說,就「賺錢」與否之認定,李沃士議員與議會同仁係以縣庫收入為準,即商港、監理所之收入,是否歸入縣庫?縣府編列的預算書中,該兩單位一年總共兩億元納入縣庫的歲入預算,就金門縣立場而言,難道不能視為「賺錢」單位嗎?
他指出,根據縣府的預算書顯示,過去幾年的決算數字,監理所和港務處兩單位總實質盈收二億元歸入縣庫,成了金門的財政收入。李縣長又說,商港五年投入九億元,攤計後商港根本沒有賺錢,謝議長表示,這些錢係屬「投資」性質,是資本門預算科目,縣府會投資這些錢,是因為民國96年至100年商港之建港計劃中央政府仍未核定下來,導致96、97兩年商港許多建設經費須由金門縣政府支出,爭取不到中央政府的經費,是誰要負的責任?
就金門自來水廠的盈虧填補問題,係根據離島建設條例的法源,中央政府要填補自來水廠的經營虧損,即自來水廠係依法補貼,不必委員爭取中央照樣要給錢。
謝宜璋也表示願就相關議題邀請吳成典委員、李沃士議員以及他本人和縣長公開討論。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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