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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下月實施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6-06-21
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下月實施 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下月實施
縣議會昨日三讀通過「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以取代行之有年(民國八十五年訂定、八十七年修正)的「金門縣敬老福利津貼實施辦法」,預定自下(七)月起實施,依該自治條例中規定,凡年滿六十五歲,現設籍本縣且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滿十六歲,並曾設籍本縣,且累積滿十年者,均得提出申領,而發放的金額不問其身分為何,是否已領取政府任何津貼,一律發給新台幣三千元,而本縣九十歲以上長者每月加發敬老禮金也納入法制。

縣議會第三次定期會昨日進行審查縣府法案二、三讀議程,會議由副議長許玉昭主持,縣長李炷烽率同副縣長楊忠全及縣府各局室處暨附屬單位主官、管列席。

昨日排入議程的縣府法案有三案,分別是:

審議「金門縣攤販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草案、「『金門縣敬老福利津貼實施辦法』於新制定『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通過施行日起同時廢止。」。

在進行「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草案二讀會時,議員楊應雄,關心該項草案通過後,何時可以發放?

社會局長盧志輝表示,草案通過公布施行後,下個月就可以發放。

楊應雄說,該項慰助金的發放,符合社會正義,希望符合資格的鄉親盡快提出申請。

在完成三項縣府法案的二讀程序後,於休息十分鐘再度開議進行三讀議案,議員洪成發也肯定縣府對於訂定「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這項法案的用心,他說,該條例通過實行後也可以避免外來人口持續瓜分金門的福利。

經在場議員一致的共識後,也快速三讀通過「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除了提高設籍門檻,也減少外來人口分食本縣福利資源,讓核發對象及金額明確化,另對於本縣九十歲以上長者每月加發敬老禮金也法制化。

昨日議程中也三讀通過為加強本縣攤販管理,維護交通、衛生及商業秩序,以及消費者權益而制定的「金門縣攤販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及「『金門縣敬老福利津貼實施辦法』於新制定『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條例』通過施行日起同時廢止。」等二項縣府法案。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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