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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會將開臨時會進行縣府覆議案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6-01-06
縣議會將開臨時會進行縣府覆議案 縣議會將開臨時會進行縣府覆議案
縣議會第四屆第三次臨時會審議本縣九十六年度總預算案及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決議「縣府各局室及附屬單位預算除人事薪水支出通過外,業務支出及新增業務統刪百分之五十」,縣府經深入檢討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依據地方制度法提請議會覆議,希能再審恢復,以利縣政建設之推動。縣議會昨日召開第四屆程序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自九日至十一日一連三天召開第四次臨時會,進行覆議案之審議及表決,議長謝宜璋也希望縣府單位多與議員溝通說明,爭取支持。

縣議會昨日上午十時二十分時許召開第四屆第十二次程序委員會會議,由議長謝宜璋主持,副議長許玉昭、議員莊良時、許華玉、李誠智等程序委員出席參加,縣府主任秘書翁廷為率府會聯絡總召集人建設局長李增財、財政局長黃景舜、主計室主任李秀荷到場列席,議會主任秘書張忠民、議事組主任呂清富、法制室主任許丕贊、組員許世傑、鄭碧綺等人列席。而縣長李炷烽也於稍早前往縣議會與議長謝宜璋及議員說明溝通,以爭取支持。

縣府覆議案是於三日向議會提出,縣議會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縣府移送之覆議案,如為休會期間,應於七日內召集臨時會,並於開議三日內做成決議。」。

由於這是金門縣議會成立以來首次的縣府提請覆議案,昨日程序委員會也相當重視,經討論後,決議自九日至十一日一連三天召開第四次臨時會,以進行覆議案之審議及表決。

依據金門縣議會議事規則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覆議案應召開聯席審查會議予以審查。審查後,應提請大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不維持原決議案時,就原決議案重為討論。

議長謝宜璋指出,議會以非常嚴謹態度面對這項覆議案,屆時召開臨時會進行表決,如不維持原議決,將另召開第五次臨時會重新討論(總預算案)。他也希望縣府單位要把握時間與議員聯絡溝通,並做好充分的準備。

縣府在提請覆議案中也指出,議會第四屆第三次臨時會審議本縣96年度總預算案及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決議:修正通過內容第二項「縣府各局室及附屬單位預算除人事薪水支出通過外,業務支出及新增業務統刪百分之五十」一案,經縣府深入檢討確有窒礙難行之處,遂依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請議會再審恢復,以利縣政建設之推動。

提案中指出,縣府依據「金門縣綜合發展計畫」、「金門縣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金門縣永續發展策略規劃」;「落實福利政策」、「加強兩岸小三通」、「加強投資刺激景氣」等施政方針,作為本縣總體規劃之指導,考量本縣整體財政資源之分配,秉持行政院訂頒「9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及「各縣(市)總預算編製要點」之預算編列原則,96年度總預算除主要人事費及行政基本業務費用等法定支出,包括辦公房舍的整修及資訊設備的更新,均有其必要性。

新興業務計畫及其工作計畫,係針對民情反映暨本縣地方政經建設實際需要而審慎嚴密編列,能刪減的空間有限。為均衡城鄉發展,塑造鄉村景觀風貌,並有效引導產業開發,鼓勵策略性產業進駐及發展觀光,新興業務計畫經費乃為考量地方建設並活絡地方經濟發展,克服萬難編列,以免基層建設無以為繼,加大與台灣建設差距,影響本縣整體發展。

優良的生活環境品質,需有完善的公共建設支持,以及仰賴政府財政的投注;金門縣的生活居住環境品質,縣民有目共睹,社會福利政策國人稱羨,近年來各種全國性的政府施政滿意度調查顯示,本縣的生活品質與縣民的認同感,名列前茅;縣民對整體環境發展前景信心,全國第一。而議會決議通過業務支出及新增業務統刪百分之五十乙案,在缺乏完善公共建設配套下,無疑將使生活環境水平下降;當全世界都在討論城市競爭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掌握難得的契機,將本縣獨特的戰地環境、適宜的閩南文化觀光資源、充沛的特產等優勢條件,透過各種可能的行銷管道,正確而有效的傳達出去,為本縣創造競爭利基。

提案中表示,議會通過決議「業務支出及新增業務統刪百分之五十」一案,勢將影響縣政之推動。因此,縣府實責無旁貸竭力預防縣政運作與行銷窒礙難行,爰依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提請覆議。

昨日程序委員會通過的第四次臨時會一連三天的議事日程,分別為: 九日:議員報到。主席報告召開本次臨時會緣由。決定議事日程(含審議覆議案程序表)。議案讀會。縣府報告提請覆議案理由。

十日:聯席審查覆議案

十一日:審議覆議案(投票表決)。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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