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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寧湖埔村民反對慈湖濕地列入管制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6-08-04
這項由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說明會,昨日下午二時假金寧鄉古寧頭活動中心召開,由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陳繼鳴主持,金管處長謝偉松、金門縣籍立委楊鎮浯、縣議會副議長謝東龍、議員楊永立、李誠智、陳滄江、縣府建設處副處長王垣坤、金寧鄉長陳成勇、秘書陳清寶、金寧鄉代表會副主席李開陣、代表李正騰、林金月、古寧村長李朝金、湖埔村長楊振嵩及各村民參與,除現場簡報說明外,並提供現場村民意見表達。
營建署分署長陳繼鳴主持會議表示,內政部辦理「慈湖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在濕地劃設後可做些有益活動,如輔導做更友善的農業,甚至改為有機農業,營建署還可補助,對未來市場行銷都有幫助,後續努力工作我們可攜手來做,希望很多濕地能夠和社會經濟文化來連結。他指出,這次慈湖濕地的劃設很特殊,劃設前就屬國家公園範圍,同時為景觀區。它也是水鳥棲息環境重要據點,因此很多賞鳥人士都前來朝聖,是一處亮點,因此希望透過國家級濕地的定義維護下來,今天來辦理這場保育利用計畫說明,主要目的就是後續濕地要繼續推廣下去,有哪些事情要開始去做,除了劃定其功能區外,也要注意規劃實質計畫,這些實質計畫是國家級,後續內政部就會有適當經費投入,來做有關週邊環境的改善,也和國家公園一起凸顯這塊濕地的價值。除現場進行簡報說明外,並提供現場村民意見表達。
會中村民提出許多意見表達對國家公園的不滿,抗議不滿內政部未進行事前溝通,事後又未補償,逕自將慈湖周邊土地劃入「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更聽不進去營建署有關說明慈湖濕地劃設過程及濕地保育法內涵,他們喊出「堅決反對列入濕地」「政府強姦人民、剝奪土地權益」、「國家公園鴨霸、建設綁手綁腳限制多、滾出去」等口號。他們的訴求是要求私有土地排除劃入濕地法範圍,如果不尊重地方意見,將會持續抗爭到底。
立委楊鎮浯指出,鄉親在會場如此激動,這是長久累積下來的問題所造成,才會出現反對場面。誠如謝副議長、寶哥所講,任何一制度設立如影響百姓權益,一定要有相對補償措施,不能只有管制而沒有好處,從民國八十四年到現在,百姓失望看到國家公園限制都要執行到底,要補償回饋就說沒經費,那百姓如何能同意。楊立委也提出三點要求,一定要將鄉親相關有牽涉到鄉親的權益問題,一定要加以說清楚,並加開說明會充分說明。開放時間確實去察看認定私地劃入部分,有私有地一定得排除。相關計畫與經費不能讓鄉親滿意,定不能輕率劃入。
另鄉親反映慈湖欄杆過低易發生跌落意外、慈湖木棧道毀損未維修、海岸紅土斷層流失等問題,金管處都以缺少經費無法施做,希望金管處將這些缺失記載下來,做些事讓鄉親肯定,再來要求下一步。如沒經費可尋找立委爭取支援協助。
謝副議長也指出,鄉親反映今天召開這項說明會都沒有通知村民,主辦單位要檢討改進。另開會期間鄉親也都沒提供書面資料,只聽取專家簡報說明,百姓反映建言也一問三不知,不能給鄉親明確答覆。陳鄉長也表示,內政部辦理「慈湖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鄉親堅決反對列入,希望這個框架不要再加上來,否則鄉親一定會極力反彈,從民國八十四年到現在,國家公園給地方經費越來越少,百姓失望看到國家公園限制多,要補償回饋就說沒經費,甚至期盼地方政府協助,最後希望尊重鄉親意見,將反對意見帶回研議,不要再讓鄉親失望。
內政部辦理「慈湖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乙案,計畫書、圖,為內政部編號為TW041之國家重要濕地,於96年經內政部營建署評選為國家級重要濕地,104年濕地保育法正式施行後,確認為國家級重要濕地之一,為維持生態系統健全與穩定,加強濕地之保育及復育,內政部辦理「慈湖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
內政部辦理「慈湖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乙案,計畫書、圖,自106年7月15日起至106年8月13日止,分別於金門縣政府及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公開展覽30日,另可於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查詢閱覽。(http://wetland-tw.tcd.gov.tw)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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