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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取稅務民政文化局業務報告》民眾權益 歷史建築 公投聯署問題 議員關切焦點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6-05-16
縣議會昨日進行縣府稅務局、民政處、文化局等三局處業務報告,由議長洪麗萍、副議長謝東龍先後主持,縣府秘書長林德恭率同稅務局長王漢文、民政處長陳永明、文化局長呂坤和等主管與該局處的秘書、副處長、副局長及科長與附屬單位主官列席,並針對議員關切與詢問的議題答詢。
議員陳滄江說,他對於文化局在維護古蹟的做法上給予肯定,但部分土地有涉及到民眾的權益,像陽翟的陳禎古墓,這塊土地原本沒有登記,但現在有民眾要依據離島9-5條例申請讓售,文化局卻以土地法第14條駁回此案,這塊土地之所以沒有登記,是因為金門經歷了一段戰地歲月,不然這塊土地早已登記,這樣的情況屬於特殊案例,陳禎古墓是否能讓民眾先登記回去呢?事後再來討論縣府該如何規範,可行嗎?
他也指出,現在使用的土地法第14條範疇很多,其中一項是名勝古蹟,這項定義較為廣義,陳禎古墓歷史相當久遠,但此墓畢竟為私人土地,不應該拿台灣土地法第14條硬扣上來,對民眾來說情何以堪,希望文化局對於地方民情要審慎,沒有土地權狀是歷史的因素,希望在人情面能多體恤民眾,才不會造成民怨。
文化局長呂坤和指出,古蹟旁邊的墓假如為公有地,都會建議規劃單位在規劃時盡量把這塊公有地規劃進古蹟的範圍內,假如為私有土地則會另外處理。古蹟內的土地除非有土地權狀佐證,不然不能隨意轉移,議員建議回去會再研議。
議員李誠智詢問,這一次保生大帝至金門巡安遶境,民政處花了多少錢?有包含用餐費用嗎?他也說,這一次活動有幾個地方辦的不是很好,做為主辦單位,邀請客人來卻讓人連飯都吃不飽?要考量每間宮廟的財力及實際狀況,以後要辦此類活動,應做通盤的檢討。
民政處長陳永明指出,總共花費了262萬元。午餐每人補助80元,晚餐補助100元。所有的宮廟都很熱心也很辛苦,在辦此活動前,縣府也開過好幾次的協調會,大家的意願都很高,很多都是以抽籤的方式進行,對餐費的補助方式大家也都了解。這次是第一次舉辦,有不足之處會檢討。
議員許建中指出文化局後來送議會的業務報告裝訂簡陋,封面還是全白的,質疑是在放帖還是看不起議會,他說,身為文化人尤其應該謹慎。
呂坤和回答說,是因為修正資料的關係,業務報告的裝訂會再檢討。
許建中也提到此次縣府邀請36間保生大帝宮廟到金門,費用都是縣政府出錢嗎?他們來有收旅費嗎?這件事一定有個對口,有或沒有大家一定很清楚,這是有憑有據的事,可以找各宮廟管理委員和你對質?郭台銘董事長拜關公,縣府就邀請鄉親去拜關公,這次到廈門宗教交流,縣府跟鄉親收取6千多塊錢的費用,這6千多塊花在哪裡?他也提到,除了城隍廟自己去拜帖、請帖來了5百多人,剩下的5百多人是誰邀請?這5百多人的錢是誰在抽成?這事時間久了大家就會知道。
陳永明回覆指出,這次是民政處邀請各宮廟來金門,邀請來的百分之95都是第一次來金門,他們都是自己出旅費來訪,自己找旅行社報名,旅行社有收費,這個政風處可以查。這都是城隍廟自己邀請,民政處沒有做這件事情,如果有他願意負責。
議員蔡水游關心瓊林21號容積轉移的問題,並詢問是要等到修復好才能嗎?他並指出,瓊林水庫下來這段做緩衝區放寬,產業道路水庫旁邊也沒納入,文化局不要對瓊林人苛刻,之前說古厝要整修會勘,但兩個會期的時間還沒動靜,整個社區做修復,規定要放寬不要限制太多。
他也詢及,全金門古厝(古蹟)文化局做了幾間?花了多少錢?原本的古厝再架上棚架效果好嗎?並表示,搶修古蹟是為了恢復,搭棚架浪費許多錢,古厝編好經費只要花一年就修復完成,一般蓋房子要10萬元請建築師蓋印即可,舊有的民宅用舊有原貌修復,還要請規劃設計嗎?這些錢是地方政府支出的,如果是中央花的還沒話講,希望而後流程儘量精簡,不要讓中央派這些教授來浪費經費,古蹟要搶修是不能等的,這方面要堅持以地方為主,既然有經費就趕快來修復。
呂坤和局長答說,容積轉移在瓊林地段就可以辦理轉移。現在部分已經招標出去,其他部分因為產權問題。為了搶修要搭棚架來修理,做好以後再拆,調查研究報告最少4年,這個時間把它蓋起來是最安全的方式,經費需要走調查研究程序才可以申請到,文資局是這麼規定的,中央補助百分之60以上,具有文資身分中央都會補助,這些古蹟都要有根據,沒有根據沒辦法估價。
議員洪鴻斌說,文化資產是無價之寶?為什麼要等到4年?是不是為了中央6成補助款?我們自己的方式不行嗎?歷史建築和文化古蹟等到4年後會怎麼樣?我們可以等,古蹟能等嗎?
他也質問,文化局帶委員到烈嶼歷史建築評選幾處?需要整建修復有幾處?因颱風造成保障宮廟損壞嚴重,什麼時候可以修復?地主要如何配合?你們觀念要改,歷史建築要自己主動去溝通,不要等到民眾申請後才來做。
呂坤和表示,有文資身分的,一定要按照文資身分方式來做,不管是任何古蹟都是地方來做,可以越早做越好,不一定要4年。目前已評選出11處,幾乎每一棟都要修,有些地方自己可以編列經費,速度會比較快。保障宮等屋主動工就可以撥給經費。
議員李應文指出,金門公墓環境周邊環境雜草叢生,雜亂無章,這是不尊重往生者,他之前就提過民政處加派人力管理以維護整體環境,應該不定期或每2、3個月固定清理環境,不要到清明前夕才做,讓民眾覺得都不尊重往生者。
之前的碼頭工人陳情案,處理情形如何?李應文建議縣府比照之前辦理64、65年次役男的補助辦法,循這個模式著手辦理,儘快跟他們協調,找出合理方式解決。
陳永明說,因為條件認知上有落差,縣府還在跟他們協調,縣長也很重視,會儘快跟他們溝通。
李應文也表示,金門近幾年一直討論世界遺產,花了這麼多錢辦座談會、期末審查、驗收結案等,那結案報告在哪?結果是什麼?可以公布給民眾瞭解吧?按照現在兩岸關係,我們有辦法敲門嗎?應該讓民眾知道我們花費多少財力跟物力,最後結果卻是不可行。
呂坤和回答說,可以公布,文化局將每個項目做成專案留存,現在都是先準備資料,還沒向對岸敲門,而申請世遺是中央推動的政策,中央會補助費用,過程與意義很重要。
議員許華玉詢問,歷史建築如何認定,年代關係是否列入考量?水頭聚落的洋樓多,得月樓是否為歷史建築?她也提到,得月樓已被易主,其條件是否受影響?而這些中西合璧的洋樓都具備歷史意義與文化價值,是早期金門旅居海外的僑民奮鬥有成、回饋家鄉的見證,也是金門重要的觀光景點與資產,包括得月樓暨周邊金水國小、僑鄉文化展示館等區域之建築群具有歷史文化及藝術價值,應列為古蹟,做適切的保護與永久保存。
呂坤和表示,歷史建築跟古蹟基本上都是有價值的,也許是建築外觀優美、名人故居、歷史事件發生地點都包含在要素內,年代關係只是其中之一,但不是絕對的。得月樓文化局一直想把它升為古蹟,條件也允許,具備文資身份可以買賣,但條件是不能改變外觀,必須保持原貌,若是隨意裝修會依法辦理。歷史建築跟古蹟其實都相同,只是補助上的差異,文化局一定會好好處理這些具文資身份的建築。
歷史建築是由我們認定的嗎?湖下三間樓仔洋樓是否為歷史建築?議員楊永立詢問文化局長呂坤和,鄉親申請要在洋樓前方建屋,當初縣府要求他不要蓋,那就提供較好的以地易地條件,希望局長跟財政處、建設處協調,不要利字當頭一拖再拖,既然我們有意保存洋樓,前面要是蓋了房屋,就沒意義了。
呂坤和說,歷史建築由審查委員會認定。那三棟是具有文資身份的,議員所提事項,會再去跟相關單位協調。
楊永立昨日也在報告台前貼上「地方惡霸太上皇呂成發」,並詢問民政處長陳永明,金門最近辦的公投聯署,聯署書格式是誰提供?現在很多縣市聯署書都不需要身分證,為何我們需要?不用改嗎?縣選委會主任委員跟總幹事是誰?
陳永明答覆說,聯署書是由選委會提供的標準規格,目前只有澎湖有修改規定,金門跟馬祖都沒有修改自治條例,所以需要身分證認定。會檢討是否修改地方自治法裡的相關條例。而縣選委會主任委員是縣長兼任,他是兼總幹事。
楊永立也詢問各戶政事務所主任,這些聯署書是誰授意你們校對?當初如何認定有效與無效的聯署書?標準為何?不符合有幾位?原因為何?為何選委會不能公告而直接封存?應該要讓我們瞭解哪裡出問題進而改進,不讓某人獨大,連主委跟總幹事都不能提出意見。
陳永明說,民政處一定依照公投法相關法令執行,也請縣選委會跟中選會法政處研究是否能申請查閱,並瞭解各項理由。
金城戶政事務所主任陳用國表示,縣選委會授予戶政所校對,是依照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名冊戶政事務所查對作業須知辦理,金城鎮不合格數391件,金湖鎮486件,不符合原因有些是因為居住期間,姓名、地址、年齡,因身分證更新未使用新證而用舊證辦理等原因。
議員洪鴻斌認為稅務局業務每一項都是超徵,其中增值稅超徵最多,這些都是中央的法令嗎?其中關於土地增值稅的問題,百姓的土地長期讓政府做公共使用,不論是做為道路或公共設施使用,之後百姓的土地要買賣或繼承,增值稅的部分卻沒有減免,這樣很不合理,不只要向中央反映,地方也要做出一個正確的做法,以保障全體縣民的權利。
王漢文局長也認為確實很多不公平的地方,但目前的稅法還是如此執行。他說,這部分目前只有減免地價稅,增值稅的部分他認為不合理,值得探討,一定會向中央反映這個問題,而且希望能得到很好的結果。
針對民國60幾年青岐因軍管時期的漁船損毀問題,洪鴻斌也希望民政處站在民眾的立場,儘快協助漁民申請補償,或想個辦法撫平漁民的不平之冤。
陳永明說,該案經過烈嶼鄉公所的協助,其中有13艘具有船籍證明,還有2艘是有漁民證沒有船籍證明,在今年四月份已經將資料彙整完畢,報給國防部軍事補償委員會。
議員許玉昭指出,早期公墓公園化時金城公墓很寬闊、乾淨,但這幾年的金城公墓實在髒亂不敢想像,連殯葬所所長都還親自加入打掃。今年金城公墓被反映最多,金山公墓就沒有被反映,問題到底是出在管理員身上還是誰身上?管理員若做不到就換掉,不然就輪調,希望公墓每天都是乾淨的。
陳永明說,今年有新增四位人員準備做公墓美化的工作,清明節前他有去看過,他也不滿意,有要求徹底改善,也研究是否能比照台北市殯葬所使用委外清潔的方式。
許玉昭也提到,近年來民眾的觀念改變,許多喪葬守靈、公祭都移到殯葬所舉行,政府對榜林村的回饋金到現在依然是同一個金額,但使用率已大幅提升,回饋金比例應調整。她也指出,北中南服務中心主任都不認識,現在旅台鄉親有緊急事件都不知道該找誰處理,以前每一家戶都有一張北中南服務中心聯絡方式。
陳永明說,回饋金的部分,回去再研究。而北中南服務中心屬於社會處業務,再和他們協調。
議員蔡春生指出,現在殯葬所幾乎每一天都有人在使用,但人員都不補齊,只靠殯葬所所長一個人十分辛苦,是否該補齊?應該要補正式人員,而不是約用人員,目前還缺幾位正式人員?陳永明處長說,現在有約用人員幫忙,至於正式人員部分已有補一位組長,尚差一位。
關於三節家戶配售酒,蔡春生說,因為金大的學生在網路上說「福利是你們要給的,我們不一定要」,所以金大的學生除了金門籍之外,其他的都不要發給三節家戶配售酒了。對此,陳永明說,這個部分他回去轉告。
金門很多寺廟及古蹟沒有做無障礙空間!議員陳滄江說,寺廟不行,外緣的部分可以做呀!他詢問,寺廟無障礙空間有無明文規定不能做,還是因風俗習慣不能做?許多長者會到寺廟拜拜,古蹟也會有長者會去,如果設了無障礙空間會讓長者行動更方便。
陳永明也承認金門的寺廟幾乎沒有做無障礙空間。他說,縣府原則上以鼓勵方式,但無法強制寺廟一定要做無障礙空間。
呂坤和說,目前沒有強制古蹟一定要設置無障礙空間的規定,所以無法硬性規定。
陳滄江也指出,他之前有提一個「為鼓勵舊墓撿骨進塔,活化土地再生利用,建請縣府研議提高補助金額並制定相關補助辦法」的提案,如果鼓勵民眾將古墓用撿骨入塔的方式,土地也能得以利用,尤其是有許多在荒郊野外的墓,好幾代都沒有人去掃墓了,這樣對祖先及都市計劃都不好,是否能擬定一個獎勵辦法,半年、一年的時間,利用公告的方式鼓勵鄉親,助其整理親人的墓,甚至土地部分也能做個交換。
陳永明說,他也贊成,事實上目前有許多狀況是親人的墓在郊外,但後代子孫都已不知道墓在哪裡了,會去研究。
呂坤和表示,一般的墓,他認同遷到殯葬所,基本上有文資身分的墓不能遷,但能做美化。
議員歐陽儀雄表示,對於遷移道路兩旁的墓,他在兩年前就有提案建議縣府來辦理,目前執行情形如何?他也說,澎湖就遷了2萬多座墓,金門要發展觀光,道路兩旁的墓沒有遷移,影響觀瞻,這樣怎麼跟別人去競爭?如果執行效果不彰,民政處要多督促一下。
陳永明說,去年執行了20萬,遷了3座,1座在金寧,2座在金城。民政處也請各鄉鎮公所加強宣導,會再深入了解執行情形。
議員許建中也提到民政處業務報告資料中,關於輔導各鄉鎮村里活動中心設置無線廣播系統的補助計畫,對於地區的補助要平衡去規劃,要具公平性,不能讓補助都偏向某區域。
陳永明說,這是鎮公所提出申請,民政處再依申請去補助各鄉鎮公所,一定會公平處理。
議員李誠智也詢問,縣府延續性政策業務交接問題,他舉例之前64、65役男補償問題是否持續進行。對此,陳永明說,對於業務交接,後續都有去溝通協調處理,只要沒問題,就可以編列預算辦理。
昨日會中,議員楊永立也要求民政處補送博弈公投連署書校對無效原因的詳細資料,昨日下午的會議由於等待資料的送達,持續到晚間九時四十分資料送達後接續進行。
議員楊永立也痛斥選委會副總幹事不能越權,凌駕總幹事處長、主委縣長,不能自以為是,不適任就請他離開。
縣選委會直屬中央選委會,議員蔡春生指出,中央單位如果在金門無法可管,就請他們回去!對於金門的政策與縣民的需求,要站在金門看金門,不能站在台北看金門。他說,如果金酒的業績不提振起來,金門每年三、四十億元的社福支出,不用幾年就會步上苗栗縣的後塵,金門必須自立自強,不能節流、就要開源,早年金門十萬大軍,隨便做一個小生意也可以養活一家人,目前為了金門的發展,不得已提博弈公投案,也是期盼能找出金門未來的一條活路,希望為子孫設想,不要債留子孫。
主席副議長謝東龍表示,業務報告會議之所以挑燈夜戰,主要是在凸顯公決權在人民手上,法律不周延的部分,議會要求民政處、選委會詳加研議,至於提送的相關資料不夠完整的部分,後續還要補足。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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