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形象圖

林務所樂活度假村BOT案議員希望該罰就罰該終止就終止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5-08-26
金門縣議會第六屆第八次臨時會議,昨(二十五)日繼續進行第四天議程,共計四項金門縣政府專案報告,針對「林務所樂活度假村BOT」的專案報告中,針對目前碰到的問題,有議員希望縣府在一個月內提出如何改進,同時希望該罰就罰,如果抵觸原先合約精神,就應該予以終止合約。
針對議員陳滄江質詢林務所樂活度假村為何停擺,建設處長李斌認為,可能是因為生態因素、兩岸政治氛圍等多種因素。陳滄江指出,該案根據合約內容,完工日期應該為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後來展延到五月二十九日,目前的進度約才百分之二十四而已,BOT的精神很好,但是很多都出問題,該案根據他的了解,是因為得標廠商的財務不好,跟兆豐銀行貸款卻又貸不到就擺爛;後來又找家公司搞個營造水獺友善棲息環境生態調查移轉計劃,他認為在亂搞,當初是有經過生態研究的,當時大家信誓旦旦的說沒有。
陳滄江說,這項案子,廠商這是緩兵之計,因此該罰就罰,資金就算讓廠商貸款後又能怎樣,最後債務還是會留給金門,縣府買單就是全民買單,陳滄江給建設處一個月的時間,後續是要如何做,要求屆時應該給予議會一個明確的答案。
另對於金門現有的BOT案件中,建設處長李斌認為,昇恆昌一案是營運較行的;對此議員蔡水游表示,很多想來金門搞BOT的廠商,都是想來圈地的,想利用BOT案去向銀行要錢融資,他認為,BOT案件要按照合約原先的精神進行,應該終止的就要終止,該提出訴訟的就要做,不要到時候土地被銀行拿走了;如果財團只是想要藉著BOT來拿錢的,縣府就應該拒絕,或是合約到期就該終止。
談到BOT,陳滄江也順道提及台開集團的BOT案,投資約二十多億,向銀行也貸款約二十億左右,他認為第一期的工程,不值得那幾十億,而且台開第一期應付一下,第二期款項已經貸款完成,但是卻尚未動工,該案金門縣政府的角色為何?第二期工程根據合約內容,一○七年就要啟用,陳滄江認為除非火星撞地球,否則是不可能達成的,他要建設處看緊縣民的荷包,並要求一個月之內,向議會提出建設處的看法。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 點閱次數:1494
  • 89348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17號
  • 免付費電話:0800-301-301
  • 電話:(082)327371
  • 傳真:(082)32737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