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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盼國家公園釋出閒置土地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5-02-16
縣議會第六屆第二次定期會中,議長洪麗萍、副議長謝東龍,以及議員楊永立、石永城、李應文、洪鴻斌、歐陽儀雄、張雲德、許建中、蔡春生、李誠智等人曾共同以「議員提案」方式「建請縣府爭取國家公園區域範圍內閒置待規劃之土地釋出,交由縣府統籌規劃運用」,該案並經大會做成決議送請縣府辦理。
提案中提到,金門四面環海,惟大小金門屬國家公園管轄的海灘地帶,經常有海漂垃圾未清理,造成環境髒亂之印象,著實有負海上公園之美譽。且國家公園既然人力經費逐年縮編,縣政府不能漠視放任其範圍欠缺管理或閒置未妥善運用,宜爭取就其區域內之土地加以整合規劃運用,或檢討釋出交由縣府規劃管理。
這項「議員提案」,縣府除「列入參辦」,並轉報權責單位,依據金門國家管理處回覆指出,管理處致力於地方資源保存及再發展,每年均有編列經費及人力專案辦理海漂垃圾清理實施計畫,103年始逐年編列預算500萬元委託專業廠商協助清理工作,103年總清理範圍1,536,832平方公尺,清除重量為155,440公斤,104年總清理範圍1,525,451平方公尺,清除重量為211,484公斤,105年委辦作業接續進行中。
縣府建設處表示,因應國家公園人力及經費逐年縮編,已針對國家公園內獎助修復項目,因預算補足無法納入修復者,移由縣府辦理補助。至於上述海漂垃圾清理問題,礙於國家公園經費及人力,無法有效處理者,是否由縣府協助處理,將請本縣環保局考量與評估。
配合縣府辦理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針對國家公園範圍配合調整乙節,縣府將參酌議會及民眾建議,考量民眾權益及地方發展需要,研擬調整變更之提案,積極與國家公園協商溝通,提交「地方首長聯席會議」進行討論,爭取同意調整變更國家公園範圍。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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