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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總質詢》中和五眷村申購資格議員促再檢討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2-06-05
縣議員蔡春生表示,根據中和五眷村不動產出售辦法規定,其中第二點第一小項說明,欲申購者需年滿二十歲、並在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五日前設籍金門才能提出申請。他認為其中定義太過籠統,中和五眷村是金門的縣產,如果部份外來居民只是來借寄戶口,沒有實質居住在本地,卻和民眾一樣享有申購權利,對本地縣民來說不是很理想的作法。
蔡春生指出,雖然該辦法經議會三讀通過,但仍可重新提案,他希望財政處在縣務會議再研究改進。蔡春生並建議該辦法規定申購者未滿五年禁止轉讓應該改十年,以防不肖人士轉售房屋、炒作房價,也讓台灣居無定所的鄉親有個安居樂業的房舍。他同時質疑一般房屋保固期為三年之久,但中和五眷村保固期限才兩年,也應一併檢討改進。
對於環島北路過於狹窄,蔡春生也認為縣府道路預定地都規劃很久,但都沒有進行徵收動作,目前金門BOT案那麼多,未來交通問題如何解決?縣府應該儘快規劃徵收。蔡春生並質詢建設處是否有在進行市港路合宜住宅規劃?目前當地的房價一台坪高達二十幾萬,房價甚至比高雄地區還貴,縣府應該要有所擔當解決房價高漲問題。而縣府在高陽路綠能產業BOT案停擺,應該撥四點五公頃做合宜住宅,目前金沙都沒合宜住宅,導致年輕人都外流,縣府應平衡一下島東與島西的建設發展。
另外,縣議員謝東龍則指出,中和五眷村拿到建照後應該要進入下一階段的申購工作,但中和五眷村應該保留部份房屋作為公用,其中辦理專案讓售的部份應該改以承租優先、不要讓售,防止有人以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專案申購。
謝東龍也建議,地區因醫療不便、許多急重症患者後送台灣,但在台食宿的經濟負擔沉重,中和五眷村鄰近捷運站,可考慮保留部份房屋予後送民眾作安置中心,他要求縣府財政處訂出辦法,嘉惠地區低收入戶,及殘障民眾,同時也讓參與推甄,需要花費金錢、長時間待在台灣的學子可以使用。
對此,財政處長黃景舜回應表示,中和五眷村申購辦法係依建改條例合併後訂定申購者資格,另外在戰地政務前於金門設籍滿十年者亦可申請,該辦法經三讀通過,財政處會針對議員建議檢討改進。
至於縣長李沃士則表示,申購辦法修訂需要議會凝聚共識,並經由討論後再來修改,至於符合申購資格者部份,縣府將請民政處統計民國八十五年期間有多少外來人口遷到金門,如果人數少、影響低,縣府將儘快進行申購作業。而議員們建議部份房屋移做後送民眾家屬使用雖立意良好,但執行面上有很大問題,目前縣府與救國團作很好的合作,劍潭活動中心的價格也相當低廉,縣府會多多宣傳讓民眾瞭解利用。
另外,李沃士也指出,目前縣府正針對環島北路拓寬問題進行徵收作業,首先將從救國團至頂堡段先進行,由於部份百姓對徵收甚有怨言,縣府將朝以市價徵收土地。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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