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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會〉碼頭工人補償案議員盼尋求解決辦法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2-04-10
昨日議會臨時會中,港務處長許正芳上台進行「碼頭工人補償專案報告」,陳滄江認為當年料羅碼頭工人登報招考、錄取、訓練、編入與管力,都有政府機關的介入,公文書很明確,民法關係無法撇清、也是特殊情況,港務處應多研議如何來給予協助。
由於找不到明確的政府和工人間的雇用關係與特別權利義務關係,縣長李沃士答詢時也說,過去戰地政務有一定的歷史包袱,不能讓現在的公務人員去承擔不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希望能在兩者之間找到協助碼頭工人的辦法。
議員蔡春生也希望從當年高雄港務處裝卸費用與金門公家與民間裝卸費用上的差異等等,找到可以爭取碼頭裝卸工人應有之權益的依據。他也說,這是戰地政務遺留下的歷史共業,應該給鄉親一些合理交代。
議員謝東龍對於港務處行文請示國防部,而國防部回復文中「::並未涉入金門縣戰地事物::」表示不滿,他說,當年戰地政務時期的政委會就是屬於國防部所管,時過境遷,國防部推得一乾二淨,這是態度問題,建議將復興新村改建後保留給國防部一百三十幾戶房子都不要給他們,出售後的錢發給碼頭工人作為補償金。
謝東龍指出,早年政委會所屬物資處是有營利性質,戰地政務大宗物資都是由物資處來管控,不論是鋼筋、水泥、油、米等民生用品都是加上利潤後再批給金門商家來賣。從國防部的回文中,真是不堪入目,沒有公道,如果接受了該項說法,以後關於軍方於戰地政務所作所為都會推得一乾二淨,我們也沒有任何立場了。而碼頭工人權益已損失了幾十年,應該儘快將他們應有權利還給他們。
許正芳處長也提到,港務處曾於本月三日上午邀集碼頭工人舉行座談會,針對該項補償作業研擬可行方式,議員周子傑、陳滄江、蔡春生、謝東龍也都出席參加。
會中也達成三項結論,包括:一、由碼頭工人依裝卸業務發展之五個時期,每時期推派代表二名組成小組,後續相關會議則由該小組代表與會。二、先針對議題之大方向設定目標後,再討論細節。三、將過去已討論過的議題作檢視,並逐步收斂問題,避免後續在做不必要的討論。而港務處也會根據該結論邀集碼頭工人派小組代表進行會議,聽取碼頭工人之意見及訴求,期能儘快尋求解決方案。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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