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圖
工務處﹕移補植紅樹林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2-03-22
工務處表示,為因應小三通日益增加之旅客人次及水頭商港擴建後基礎服務設施不足問題,金門縣議會於第四屆第六次定期會議臨時動議第七案提案,「建請金門縣政府考量興建機場至水頭商港快速道路」,故縣府辦理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劃後,分階段執行。
計畫背景方面,因目前水頭商港出入動線僅有一條,所有車流均行經水頭聚落,又既有道路不易拓寬為雙向四車道(涉及私地徵收),已難滿足現況需求,故必須另選避開都市區域之替代道路以滿足日益增加且多元之使用需求。
在先期規劃方案方面,共計有方案一(高架道路):路線西起水頭商港環港道路北端,往北新建高架道路直接跨越浯江溪口,至東洲下平面道路;方案二(既有道路改善):避開無法拓寬之既有道路與夏墅附近之民房,自水頭商港環港道路北端跨越北防波堤後沿著海岸線轉往東行,銜接既有之III-2道路,並配合拓寬III-2道路與西海路;方案三(新闢道路):路線西起水頭商港環港道路中段,興建1-1計畫道路,經環島西路與環島南路銜接。
經可行性評估結果後,就研究範圍內之社經與自然環境、運輸走廊交通需求、服務功能及相關建設計畫進行分析與探討後,研選本計畫可行路線方案,再就各方案進行工程可行性分析、環境影響分析、經濟效益分析及財務計畫分析與相關配合措施可行性分析,最後經詳細研究、綜合評估,預判水頭商港擴建完成後,單一出入動線無法滿足水頭商港多元之交通運輸進出需求,故政策決定同時推動方案二與方案三兩個執行計畫,以分流負擔日益沈重之水頭商港交通需求,紓解行經水頭聚落交通量。
因方案三用地徵收及文化遺址問題無法立即解決,目前該處與文化局持續處理中,在考量擴建後之水頭商港亟需第二替代進出動線,縣府爰依上位計畫建議,以方案二北側聯外道路方案優先辦理實質設計及發包作業。北側聯外道路設計定案後,全長約一點九公里,總預算經費為新台幣四億二千六百萬元,其工程採購金額為新台幣三億八千六百萬元,工期為四百個日曆天。
在相關規劃執行細節說明方面,該開發行為及量體,經檢討尚未達到環評法規定須辦理環評之開發規模;另依該案先期規劃報告,水頭商港與機場及金城城區間,於目標年(民國130年)樂觀情境下,各主要連結道路尖峰時段交通量預估為700~1400PCU/小時,若維持雙向兩車道,道路服務等級將為D級程度,需進行改善,故連結道路應以雙向各兩車道進行設計,始能維持目標年一定之道路服務品質;另雙向兩線道之道路設計,一旦遭遇交通事故,將使得全線阻塞,一般碼頭、機場之聯外道路不建議如是設計。考量開放通車後之道路二次施工勞民傷財,對環境保育而言亦非上善之策,故該案以一次到位方式執行。該案連結至北堤路、民族路、民權路等路段,目前於交通尖峰時段實已達到『壅塞』程度(道路服務等級C至D),惟因全線涉及私有房地眾多,故目前僅能暫以漸變銜接、轉向分流及交通管理等方式應變,未來若有可能,仍應逐步辦理道路拓寬,以符社會發展所需。
該案於規劃之初,即已邀集各單位辦理現勘,朝最佳道路線型、使用最少私地及維護既有周邊設施完整之方向辦理,進而決定目前之執行方向;後續縣府將配合工程進行浯江溪口紅樹林移植、補植作業,並由建設處、環保局及工務處共同監督工程執行,期將工程破壞減至最低,環境保育、復育做到最好。
在減少環境、景觀破壞之努力方面,縣府規劃辦理水頭商港北側聯外道路設計時,已於各審查作業階段,分別檢討、縮減影響層面,如於基本設計階段,將路線方案以路堤取代高架,取消跨越浯江溪出海口之支線工程,除減省工程經費、縮短工期外,亦將工程量體及對周邊住戶影響範圍縮小,避免視覺景觀衝擊。另高架道路之橋面結構不允許接觸海水,故路段若以高架方式施建,路面高程至少須較目前西海路高程高出三公尺,周邊銜接道路亦須一併調整高程以利銜接,影響範圍將擴及整個紅樹林生長區,對浯江溪出海口景觀將造成嚴重衝擊。
夏墅新闢道路段之路堤以塊石及緩坡護岸型式降低擋土牆量體,並以塊石堆疊取代消波塊(肉粽),除減少環境景觀衝擊外,亦為相對較佳之生物通道;另可提供民眾親水機會;浯江溪口拓寬段因生物穿越之需求較小,紅樹林所形成之生態系及棲地空間相對重要,故本路段主要以重力式擋土牆設計,縮減塊石護岸量體,以期將紅樹林破壞面積降至最低。
另外該處補充說明本區段設計單位原設計塊石護岸高程至道路路面,範圍延伸至重力式擋土牆外約二十公尺,經縣府及審查委員多次就設計單位模擬條件、演算參數逐項檢討後,已將塊石護岸高程降低至重力式擋土牆底座面高,範圍縮小至約十公尺。另縣府為反應民意維護紅樹林之殷切期盼,目前刻正與設計單位研議增設臨時擋土設施鋼板樁,不惜追加經費,以期再次縮減開挖範圍。儘量利用水頭商港相關執行工程剩餘資源,如港池浚挖土方、消波塊剩料等,減省成本及工程碳足跡。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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