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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切大橋工程國工局﹕明年三月重新發包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1-12-28
金門大橋興建工程終止合約後後續辦理情形,昨日成為縣議員關心的焦點,並邀請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人員到會說明,國工局史朝財副組長表示,金門大橋預計明年三月中旬重新發包施工,希望把影響降到最低。
  議會昨日召開第十五次臨時會,並特別邀請國工局工務組副組長史朝財、技正連逢泉,在綜合大樓二樓會議室舉行金門大橋工程說明會,會議由議長王再生主持,議員出席相當踴躍,縣長李沃士也率同縣府局室處主管出席參加。
  有關金門大橋工程十二月十四日終止合約後後續辦理情形,史朝財副組長指出,金門鄉親很期待金門大橋早日完工,國工局也是秉持這樣態度辦理這項工作,希望在明年三月中旬能夠發包,目前正緊鑼密鼓加速進行,希望順利完成發包,把這次風波的影響降到最低。
  議員楊永立關心樺棋營造終止合約後提告,如果告贏了,這事情後續如何處理?
  連逢泉技正指出,這案子原為行政院工程會審議判斷,認為樺棋營造投標出具的工程實績結算驗收證明書是由兩張合併成一張,導致投標資格發生問題,國工局依法撤銷決標、終止契約。由於工程會是國內採購法最高主管機關,樺棋要打贏官司,法律上有其難度,而且撤銷決標終止合約符合採購法程序。但法律歸法律程序,工程歸工程進行,樺棋循民事保障其權力,就算打贏官司,依據採購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屆時不止國工局、縣政府,還包括工程會也會有責任。
  楊永立也質疑國工局有爛地瓜,縣府花錢請國工局處理大橋工程,捅這個婁子,有官商勾結之嫌,應該處理,才不會造成國工局信譽蕩然無存。
  史朝財強調,國工局從局長到工友對於金門大橋用心不容懷疑,過程中做的不順利,國工局的清白,檢調也正在調查。
  議員林金量指出,大橋問題,離島鄉親看法要求單純,盼望多年的大橋能夠儘速復工,重點是動工、如期完工,大橋工程因為具特殊性、技術性,發包作業時應特別考量,國內資格應該不多,除了因地制宜外,採國際標也是可以考量,希望能儘速復工、質量保證性、安全性、可靠性。而工程期建議縮短,以免越拖越久。
  史朝財指出,國工局與金門鄉親父老目標一致,而安全品質是國工局從事工程的首要目標,工期縮短將帶回給規劃設計單位參考。
  議員洪麗萍指出,金門大橋是金門最重大工程,相對的也會影響縣政的推動,鄉親期盼二十幾年的金門大橋終於浮現,殷切期盼大橋趕快復工。因為這是攸關烈嶼鄉親生命、交通的交通大橋,對於大橋決標前榮工公司提出的異議,沒適當處理,責任要釐清。大橋重新發包經費與範圍如何?
  史朝財說,大橋預定三個月內就原計畫範圍內來進行發包。發包前的準備相當緊迫,各級長官也希望能早日復工、早日完工。
  議員陳滄江也對於大橋工地看板經費標示經費來源,總工程款與當初講好中央負責三分之二、地方政府三分之一不符,希望比例要釐清。
  縣長李沃士指出,大橋預算當時行政院通過的陽春橋是五十三億元,後來縣府希望橋不會影響金門港的功能,將原通行一千噸船舶提升為五千噸,這部分由縣府來出,加上部分景觀設施也是由縣府來出,而這次發包原則也是在七十三億元內。
  楊永立指出,興建大橋是大事,不急於一時,應該弄完整一點,而原廠商與週邊土地訂五年契約,到時新廠商得標後,原廠商如不放棄,後續問題應該及早思考解決之道。
  議員唐麗輝指出,國工局審議資格有否瑕疵,是否違法,應進一步釐清法律責任。她說,國工局既然在第二次預審會議就發覺怪怪的,就應該進一部釐清,才來做決標,或暫緩簽約,態度不夠嚴謹或過於草率會造成民間、縣府及國工局三輸,是應該要有人對此負責。
  史朝財強調國工局承辦國內重大公共工程,也是堪為表率的單位,審標過程依照政府採購法來處理。經過此事後,可說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有些值得來探討。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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