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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案議員提案決議發交分組審查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1-08-28
原籍金門之旅台鄉親及鄉僑返鄉,請縣府研擬交通補助券辦法。
建請縣府向衛生署爭取增加地區醫學院學生保送名額,並包含旅台金門學子名額,以落實醫療在地化,改善金門地區醫師缺乏之問題。
為發展地區海洋觀光事業,建議縣府於料羅設觀光漁港,提振觀光賣點。
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規定,不論軍方佔用之土地是否已階段釋出,事涉民眾權益部份,不准縣府及其他公部門以任何理由需要使用而進行「撥用」,以符社會公平正義。
南山等二十六處軍事營區是否拆除縣府應辦理公聽會,廣徵民意。
1949年以後,因戰爭滯留大陸之金門鄉親,應不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及第4項之規定,以確保其權益。
伯玉路路況不佳,用路人易生危險,建請重新整理。
為解決地區中小學教師以及幼教教師不足之問題,請教育局在尚未獲得中央經費補助之前,速編列特別預算來補助不足,讓老師可以專心輔導備課,嘉惠地方學子。
在地區自來水飲用水品質尚未完全改善之前,自來水廠在金東地區所設置的加水站,應免費提供民眾取用。
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
大陸廈門至金門海底光纜,一旦啟用,兩岸電信業應回饋金門鄉親,又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縣府應依法收取一定額度的環境保護費用來用於充裕地方歲收。
建請縣政府社會局以及社福單位,提供身心障礙兒從事「社會服務」的機會。
「金門縣莒光湖商務旅館興建營運移轉(BOT)案」,在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之前,縣府應立即停止一切招商事宜,於經縣議會決議通過,才能進入招商程序。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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