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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五眷村案議員狀告瀆職與不當得利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1-07-26
縣議員陳滄江是在昨天下午二時在律師陳達成的陪同下,前往金門地檢署按鈴申告前縣長李炷烽、縣長李沃士瀆職,前國防部長李傑、國防部長高華柱不當得利。陳滄江指稱,李炷烽、李沃士兩人明知座落在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的金門新城土地,與其上剛改建完成的建物皆由金門縣政府出資購置、興建,與他人或中央機關等無關。縣府卻基於圖利他人之意思,接續於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與前國防部長李傑簽訂協議書,欲將興建完成之房地分配給非原眷戶之無權佔有人,致使損及金門縣政府及縣民權益。
陳滄江質疑四名被告因此取得經濟上及政治上的不當利益。由於復興新村房舍工程已完成,近日即將進行分配,為保護金門縣政府及縣民的權益,他決定依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之規定按鈴申告,請求檢調單位查察其中的可能犯罪嫌疑人。
陳滄江指出,他已在縣議會第四定期會中提案反對,並已將全案移送監察院調查是否違法,依期程監察院調查報告可望在近期出爐,但為了表達維護金門縣產的決心,狀告縣府瀆職及國防部不當得利,希望檢方能展開偵查行動,及時阻止撥付房舍,留住珍貴的縣產。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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