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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也正名乎後豐港漁民議會陳情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0-12-01
後豐港漁民是於昨天下午三時,前往縣議會陳情,由議會第三審查小組召集人楊永立主持,並邀請縣府建設局長葉媚媚、工務局長許鴻志、交旅局長楊鎮浯、港務處長吳世榮等相關人員列席,並與陳情的後豐港漁民座談,就陳情訴求進行討論及作出說明。
在陳情書寫說:「後豐港自古即是天然漁港,雖沒有堤岸碼頭,但數百年來、來往金廈渡船及大大小小漁船,不計其數;水頭商港一來,不但棲地沒有沙蟲可挖,耙蝦、釣魚、石蚵,連漁船靠的地方都沒有。歷經多位港務處長,一再敷衍,懇請議員諸公伸張正義,照顧弱勢漁民,給予棲身避風之所,也請對漁民損失給予賠償」。
陳情漁民也拿出一份要求後豐漁港之設置與正名案函指出,縣府於96年初決議設置「漁船專用區(後豐漁港)」,但縣府「金門港埠整體規畫及未來發展計畫」所列漁港名稱則為「休閒遊憩船區」,顯與會議決議及後豐港社區居民之要求不相合,並要求更正為宜,以符實際及民望。
另外,陳情漁民也就後豐港是否存在?漁業權、何時建漁港及補償等問題進行發言;經過討論及說明,唯一有明確結果的,縣府工務局長許鴻志表示,後豐港「臨時工作船碼頭」將於明年四月間可完成,也會督促承商趕快施工。至於漁民漁筏被撞壞,許鴻志也允諾與船商協調,尋求賠償解決問題。
縣議會第三審查小組受理後豐港漁民陳情後,除請縣府建設局就後豐港定位問題作一釐清外,也決議將陳情案列入開議中的定期會進行審議,期為漁民爭取權益。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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