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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新村原眷戶資格認證議員移請監院調查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0-11-04
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的金門新村,是在2009年1月由金門縣政府斥資動工,目前已經完工正申請使用執照、辦理建物登記。
議員陳滄江昨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在1962年至1966戰地政務期間,金門政務委員以「員工房舍修建費」逐年編列預算,在中和購買25筆土地面積共29,015平方公尺,分別興建太武、復興、浯江、九如、太湖等五個眷村,用來安置當時服務於金門政委會的軍文職人員及眷屬(即所謂的原眷戶)的宿舍,目前首先進行改建的是座落在中和南勢角已完工的復興新村。
陳滄江說,台灣的軍人眷村土地都是國有的,改建基金來自中央,而金門中和五眷村完全不同,土地是金門政委會當年用賣金門磁土及金酒的錢逐年來編列的預算,改建基金也不是中央的預算,由地方政府出資,這些產權100%屬於金門縣政府。
陳滄江表示,國防部所謂「金門政務委員會歷年在台眷舍公產名冊」,也就是「原眷戶認證資料」,係1972年金門防衛司令部政務委員會發給國防部總務局之資料,從資料就可以看出原眷戶名單。陳滄江說,在1966至1972短短的幾年中,絕大部份人員職務已調動,這些人返台到其他單位任職,已不具備金門政務委員會的官員身分,本來就應歸還宿舍,但是他們竟然還一直霸佔,而且免費霸佔了四、五十年,更可笑的是連不具政府官員身分的「國民黨中央黨部」、「國民黨地方黨部」的黨官,以及職務身分是「中壢農校」、「中和鄉公所」、「團管區」、「經濟部」、「基隆港務處」、「政工幹校」、「台北市政府」、「陸軍軍團」、「空軍」、「國防部、陸總部、聯勤署」…..身分五花八門洋洋灑灑,竟然都可以要求分配房產,幾位「國軍將官」層級的,應該配有政府官舍,竟然也在「原眷戶」之列,令人匪夷所思。
他進一步指出,2004年間金門縣政府要求國防部返還中和五眷村之縣產,但國防部附帶條件是要安置原眷戶,2005年國防部竟然縱容佔用者以「權益承受」方式將眷戶私下頂讓。陳滄江說,以目前金門新村的市價評估約新台幣60億,按國防部權益認證的129戶原眷戶,分配的坪數比例接近一半,將分配其中的30億。
陳滄江說,審計單位針對金門縣政府99年度決算審查報告,已明確指出台北地方法院曾糾正國防部有原眷戶認證不符的情事。對目前的現況,他不能接受,也不容許不具社會公平正義的投機行為存在。
為維護縣產、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陳滄江呼籲縣府在整個「原眷戶資格認證」未明確之前,應停止與國防部的抽籤分配產權移轉事務。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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