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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民眾醫療權益公聽會昨假縣議會召開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100-04-20
縣議員陳滄江與立法委員劉建國共同主辦的「金門縣民眾醫療權益公聽會」昨日上午假縣議會二樓會議召開,縣長李沃士、立委陳福海都出席傾聽民眾心聲,而衛生署署長邱文達也親自出席表達對於提升金門醫療品質的重視與承諾,會中也達成包括:衛生署應逐步改善署立金門醫院軟硬體設施,以利儘速從地區醫院升級至區域醫院。
評估增設重要科別門診及手術專區。研擬獎勵辦法,鼓勵或輪調台大、榮總等醫院優秀醫師至離島地區之署立醫院任職。加強督促署立金門醫院做好後送作業,提升醫師門診品質。對於民眾醫療糾紛個案,衛生署應成立專責小組,立即接手介入協調及進駐署金,應於一個月內解決。
「金門縣民眾醫療權益公聽會」是由縣議員陳滄江與立法委員劉建國主持,包括縣長李沃士、立委陳福海、議員楊應雄、李誠智、衛生局長陳天順、署立醫院院長歐天元、烈嶼鄉代會主席洪若珊、民進黨金門縣黨部主委翁明志,金門醫師公會理事長陳信雄,及多位關心地區醫療改善議題的民眾跨海到場參加,而衛生署署長邱文達、醫管會林水龍院長(北區盟主、台北醫院院長)及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與會參加。
以立法院衛生環保召集委員身分出席的劉建國立委指出,金門醫療問題不僅金門鄉親重視,衛生署長邱文達也非常重視,如何去協助金門改善醫療問題,也會盡量努力來爭取,尤其很多台灣的民眾也是經由小三通到中國大陸工作,更顯示改善金門醫療品質的迫切性,像是心臟科、腦神經科等,署立金門醫院沒有的科別衛生署應該盡量協助建置。
他也強調,衛生署沒有提升金門的醫療品質,不僅對金門人很難交代,對台灣人也很難交代,為金門人做些事,也是對台灣人做事,而改善金門醫療工作,衛生署應該訂定改善的期程。
陳滄江指出,金門鄉親與台灣民眾繳同樣的健保費,但長期以來,離島的金門鄉親許多民眾因為醫療不足的問題,必須後送台灣醫治,有時延誤最佳救治時間,甚至客死他鄉。
縣長李沃士也感謝大家對於金門醫療相關問題的關心,尤其邱署長特別為金門整體醫療的議題,趕來金門,兩個金門重大醫療議題能夠不期而遇,表達中央對地方的支持。期待在劉建國委員及陳滄江議員的監督下,地區的醫療應該會一天比一天更好。
衛生署長邱文達指出,對於金門醫療的改善與提升,衛生署一定會全力來支持,給金門最好的醫療品質。他也說,提升金門的醫療品質是平時要做的,急診醫療人力加強是非常必要的,設立榮總金門分院會盡量來推行,希望結合大家共同努力,提升金門醫療品質成為全國的典範。
昨會中幾位民眾家屬也現身說法遭遇到的醫療糾紛問題,如十歲女童跌倒,醫師未能從X光片,在第一時間判讀明顯骨頭裂傷,女童八天後後送轉診高雄榮民總醫院,留下可能會長短腳的後遺症。民眾罹患盲腸炎,竟被誤診為胃食道逆流,赴台檢查盲腸已發炎糜爛發臭,::。民眾因為醫療需求必須開立特殊藥劑,無法獲得醫院同意,被當作醫療人球,甚至貼出條文指示醫療人員拒絕的作法等等。
陳福海指出,生命無價的普世價值,金門醫療不足的地方請衛生署全力來支持,希望不管是國民黨、民進黨或是金門黨大家一起努力關心金門的醫療品質的落實。
楊應雄指出,從因來看,許多誤診的案例,不是醫療設備診斷不出來,就是醫師判斷錯誤,造成的果,開完會後,這些「果」應該有個圓滿的解決,雖然醫療糾紛可能有專業的問題,但是心態很重要,受傷的家屬有時需要的是精神的撫慰,連這些基本的需求都沒有,家屬在面臨親屬的離去還要忍受長時間的協調沒有結果,衛生署針對這些醫療糾紛,應該有一個滿意的結果。而改善金門醫療問題,不僅設備跟醫事人員要解決,執行更為重要,應該成立金門醫療保證的基金,遭受醫療糾紛家屬迅速給他們一個回應。
翁明志指出,縣立醫院改為署立醫院後,經費、設備都大幅增加,醫療品質是否大幅增加,根據署立醫院委託民調民眾滿意度高達百分之七十五,署立醫院自己的評估是否與現實有落差,從他所接觸民眾的反映與抱怨,並沒有數字上的好看,滿意度的調查的樣本可能不是很正確,也傳出許多誤診的案例,許多台省大醫院醫師不願來金門駐診,醫師的醫德與醫術。
陳福海表示,台灣很多醫師不想來署立金門醫院,衛生局應該思考如何創造更多的誘因與動力,衛生局所做的醫療滿意度調查,與人民的觀感落差很大,署立金門醫院醫療大樓完成後,軟硬體應同時建構,而幾乎所有誤診個案都是在急診室產生醫療糾紛,專科醫師不足會產生判斷的落差,希望衛生署在短期間協助金門與榮總的遠距會診及管理機制的建構。
議員周子傑指出,縣立醫院六年前升格為署立金門醫院,當初的期待變成今日的傷害,有錢請人家不來,急診室沒有急診專科醫師,都是半個月一次,為何大家寧願相信以前的花崗石醫院,不願相信今天的署立金門醫院,這是百姓要承擔的,還是署立金門醫院要檢討的。而有些病患急需後送的反而送不了,有些不用後送的,家屬又強力要求,送過去,三天五天又送回來,造成醫療的浪費。這要通盤檢討,值得好好來反思。
昨日會中也達成五點共識與決議,包括:
一、行政院衛生署應逐步改善署立金門醫院軟硬體設施,以利儘速從地區醫院升級至區域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實現「醫療在地化」目標。
二、行政院衛生署應對醫學中心接管署立金門醫院,以及該院是否增設「心臟科」、「腫瘤科」和「腦神經科」等重要科別門診及手術專區,進行可行性評估報告,並於兩個月內完成。
三、行政院衛生署應研擬獎勵辦法,鼓勵台大、榮總等醫院優秀醫師至離島地區之署立醫院任職,或是定期安排上述優秀醫師輪流至離島地區署立醫院進行門診服務,以嘉惠離島地區民眾就醫福祉,獎勵辦法應於兩個月內完成。
四、行政院衛生署應加強督促署立金門醫院做好後送作業,強化急診批准作業流程,以及提升醫師門診品質,俾減少醫療糾紛。
五、有關民眾醫療糾紛個案,衛生署應該成立專責小組,立即接手介入協調及進駐署金,應於一個月內解決。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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