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形象圖

關切戰地政務編制外人員補償金發放問題議員要求人事室持續爭取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9-06-02
昨日縣議會定期會人事室業務報告時,議員期勉人事室要持續爭取突破戰地政務時期編制外人員補償金發放的限制,讓鄉親得到應有的補償金,同時提醒人事任用應謹守公正、公平公開原則,不能因為個人喜好而為所欲為,違法亂紀。
  縣議會定期會昨日人事室業務報告時,議員蔡水游指出,戰地政務時期編制外人員補償金發放作業已經拖了幾年,人事室要持續努力,讓符合條件的鄉親早日獲得補償。
  縣府人事室主任翁正義指出,根據人事行政局函覆,第一階段有三、四十個人可以獲補償,第二階段縣府將持續來努力。
  議員李成義表示,銓敘部規定公務單位每年丙等不得少於百分之一,鄉鎮公所是自治法人,縣府不管怎樣都要尊重鄉鎮首長的作為與考核,而許多人事也不能因為選舉恩怨或個人喜好而對於公務員進行批鬥、剛愎自用;人事任用應公正公開,不能為所欲為,而許多主管人事的考績幾乎每年都是甲,是否具公平性,人事室要善盡督導或告知責任。
  議員楊應雄表示,縣府想將自來水廠、陶瓷廠、金門日報等單位公營公司化,公營公司化會賺錢嗎?許多員工心理產生疑慮,尤其是有的虧損單位,如果將具有任用資格的公務員收回縣府,再聘用新的人,不是等於是加大虧損嗎?如果真是組織再造,要算得精準,最好是採外包,才不會讓虧損單位再繼續虧損。他也要求縣府要執行這項專案工作前,要先跟議會報告。
  議員李麗貌指出,戰地政務時期編制外人員補償金,議會已通過自治條例,我們自己的經費,為何還要受制中央?希望縣府能有具體的解決辦法,於下個會期能有好的結果。
  對此,主任祕書盧志輝指出,按照地制法規範,該項自治條例必須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不同意,將繼續尋找解套的方案。翁正義也說,中央跟我們認定方法不同,我們會再盡力爭取。
  議員蔡春生指出,依照地制法,縣有縣規,鎮有鎮規,該自治條例既然已經議會通過,程序不違法,應向中央解釋這是屬於因地制宜的作法,加上金門因為戰地政務的時空背景原因,而且既然預算是由地方政府支付,也不必太受制於中央,應想辦法來突破。
  議員林金量也對於縣府是否干涉鄉鎮人事問題提出瞭解,他也指出,身為人事主管必須有擔當,人員的調整、陞遷、任免都要依法行政,也要考量職等、職系,否則就會構成違法亂紀。
  議員洪允典也提到,小金門有的人事官已經超過輪調年限,是否會影響單位工作士氣?人事室應該主動瞭解,該做就做、該動就動,這才是有擔當的作為。
  對於戰地政務時期編制外人員補償金作業腳步緩慢,洪允典說,這是鄉親心中的痛,也是民怨,自治條例議會也通過了,預算也編了,人事室應該好好想辦法去與人事行政局溝通,法令的適用有困難需要議會背書的,送到議會來,相信議員都會來支持。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 點閱次數:1214
  • 89348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17號
  • 免付費電話:0800-301-301
  • 電話:(082)327371
  • 傳真:(082)32737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