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圖
議員為民喉舌建議縣籍警察比照台籍可以集休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9-06-02
縣議會定期會昨日議程進行社會局、人事室、警察局、環保局等四局室業務報告,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率同社會局局長方天吉、人事室主任翁正義、警察局局長柯昌良、環保局代局長楊鈞任,及各單位所屬主管到場列席報告。
在進行警察局、環保局業務報告時,議員歐陽儀雄針對金門籍警察的是否可以集休的問題提出詢問,他說,台灣籍在金服勤的警察工作九天可以連續休息(集休)四天,而金門籍的卻不行,為公平起見,應該比照辦理。
柯昌良局長指出,台籍警察集休分為上半月四天、下半月四天,金門籍的警察是否比照辦理,回去後會與單位研究。(據歐陽儀雄透露,昨日下午警察局也已同意金門籍警察一樣比照台籍警察可以集休)。
野狗問題如何解決?環保局與農政單位如何協調?議員蔡春生昨日詢問環保局代局長楊鈞任,得到的回答是「按『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是農政單位職責,委託各鄉鎮來執行。」
不過,蔡春生認為,目前處理野狗都是由各鄉鎮環保課(隊)來擔綱,為免麻煩各鄉鎮公所,較為有效的方法就是由縣府成立野狗處理專責單位,每鄉鎮一百人,五鄉鎮就有五百人,增加就業機會,也可進一步朝向李縣長創造三千就業機會的政見來落實。
議員洪允典指出,主管要有擔當,不能當「推事」(把事情與責任推掉),各鄉鎮環保課接受環保局的督導,野狗問題,環保局不能置之不顧。他也提到,金門有些地方被倒置酒糟,影響環境衛生與空氣品質,環保局要積極去查、去找,並將資料送議會,不要每天都專注地去罰廢棄土,許多廢棄土只要不要造成公害,可以讓百姓方便就讓百姓方便,當然,如果造成公害是要嚴加取締,金門地方小,很多法令是管不到的。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 點閱次數: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