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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業務報告》議員盼速發823參戰隊員慰助金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9-05-29
議會昨日進行民政局業務報告時,議員關心「金門縣八二三戰役自衛隊員三節慰助金」何時發放的問題,希望能加速作業,加強生活照護,以使安享晚年。
  縣議會定期會昨日進行民政局、稅捐處、教育局(含金門技術學院三億元補助款案報告)業務報告,主任秘書盧志輝率同民政局長翁伸金、稅捐處代處長許寬、教育局長李再杭及各課主管暨所屬單位主官到場列席報告、備詢,而地區各國中、國小校長也都到場列席。
  根據縣府民政局向議會提出的書面報告資料中提到,民國八十九年修正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中已將參加八二三戰役之金馬自衛隊員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與其他榮民享有就學、就醫、就養、就業等輔導照顧,但由於中央預算有限,並非每一榮民普遍享有該項權益。依據金門榮服處提供之資料,本縣民防自衛隊員未符合行政院退輔會核發之院外就養金條件者計有六千二百二十九人,為感念渠等對本縣之犧牲奉獻,特研擬該項自治條例俾其加強生活照護,安享晚年。而該自治條例草案經會同相關局室研究,朝向以「金門縣八二三戰役參戰自衛隊員三節慰助金」方向研議,即春節、端節、秋節三節,每人每節發放慰助金二萬元(已領取本縣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者,僅能補齊差額每節新台幣八千元),目前該草案已經縣府「法規小組」會議完成初步審查,將提送縣府「縣務會議」審議後,再送縣議會審議後公布施行,並納入民國一百年概算中。
  議員蔡水游建議縣府應該加快作業腳步,因為有些老人家來不及領到就已辭世了。他也希望縣府對於六十歲到六十四歲失業老人要多給予關懷,畢竟到這個年紀,粗重工作做不動,希望能夠研究是否每個月發給二、三千元慰問一下。
  議員李麗貌也質疑半年時間才僅於草案階段,發放時間最快可能要到明年下半年甚至後年,動作太「牛步化」,速度應該再加快,甚至屆時發放時間可以研究是否追溯到今年。
  李麗貌也建議民政局能解決各鄉鎮戶政事務所空間太小、人力不足的難題。他也希望縣府在研究解決華僑回鄉繼承的問題,也能將滯留大陸鄉親所衍生土地繼承的問題一併納入考量。
  議員蔡春生指出,縣府中和五眷村改建後,應該留一處所作為旅台同鄉會的辦公處所。而之前縣府曾經委託旅台同鄉會協助在台鄉親辦理身分證,但是有的同鄉會拒絕,應把資料送議會,尤其是縣府金酒公司每年三節配售給同鄉會不少酒,如果配合的應該鼓勵,不配合的也應有所表示。
  議員許玉昭指出,為了領取八二三參戰官兵晚年照護津貼,有些民眾離婚以通過對於財產的限制規定,而奇怪的是有的老闆照樣領取該項津貼領取資格,是應該爭取修法,才符合公平原則。
關於教育局「交通券」的部分,許玉昭也對於縣府當初應該向航空公司爭取多一點折扣,因為有些旅行社甚至可以拿到五折的機票,將節省下來的錢給各學校買民俗服裝綽綽有餘。另外,英語村的推動,應持續來加強。她也建議應獎勵湖小體操隊的傑出表現,並由金酒公司來認養栽培。
  昨日在李麗貌質詢時,民政局長翁伸金也提到有關本縣民防自衛隊員(榮民)建議全面發放就養金事項,縣長李沃士曾於今年四月二十四日拜會退輔會主委曾金陵當面提出包括「讓設籍金門縣曾參與八二三戰役榮民得不受家庭資產條件限制全面發給榮民院外就養金。請協助推動八二三參戰官兵晚年照護津貼核發自治條例之立法。提高三節慰問金金額。給予外島榮民至榮民總醫院就醫更優惠待遇」等四項建議,並獲得曾金陵主委首肯針對就養事宜,研究放寬土地、房產等限制條件,不過,仍須經立法院審核通過才能具體落實。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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