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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酒感恩回饋券分三節發放議會三讀通過縣府昨開會研商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8-02-25
縣府昨日並再召開會議,研商發放作業事宜,確定清明節發放感恩回饋券基準日為四月五日、端午節發放感恩回饋券基準日為五月二十八日、中秋節發放感恩回饋券基準日為十月三日。
金酒感恩回饋券的發放,將以一張三千六百元為限,提領時不找零,印製以一種版樣三種顏色區別。而在第一階段未領取者,第二階段補領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所轄鄉鎮公所領取(發放作業人員由縣府、鄉鎮公所、金酒公司各派一人共同參與)。第二階段領取日期方面,清明節感恩回饋券為九十八年四月十三日至十七日,端午節感恩回饋券為九十八年六月八日至十二日,中秋節感恩回饋券為九十八年十月十二日至十六日。
縣府昨日下午召開研商感恩回饋券發放作業事宜會議,是由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與會包括財政局長黃景舜、主計室、民政局、行政室、警察局、金酒公司總經理王毅民等,各鄉鎮公所、戶政所亦派員出席參加。並針對回饋券發放作業程序、作業費、發放所之佈置、發放作業與職務分配,以及領取及代領規定等進行廣泛討論。
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強調,金酒感恩回饋券的發放,在金門為地方大事,希望能朝零缺點與無疏失努力。而全國消費券發放,發生結算短差情事殷鑑不遠,希望相關單位週全準備,做到滴水不露。
依據縣議會決議,由縣府比照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作業,所訂的「金門縣政府發放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捐贈感恩回饋券實施要點」,受委託執行發放作業的鄉鎮公所將在事前辦理講習,大、小金門將設四十五個發放所,其中,金城鎮十四個、金寧鄉六個、金湖鎮十一個、金沙鎮九個、烈嶼鄉五個。至於烏坵鄉公所發券作業,將另行辦理。
金酒公司總經理王毅民表示,基於便民前提和考量,公司將研究推出幾組超值套酒(餐),即一組價值三千六百元金門高粱酒酒品供兌換,將以三天時間供民眾登記認購,另外三天時間進行發放,登記認購和發放時間、地點,將再與鄉鎮公所討論後,另行公告。
至於發券時間,為發券日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止。造冊作業戶籍基準日分別於九十八年三月六日、四月三十日及九月四日。戶政事務所將分別於九十八年三月十一日、五月六日、九月九日前,按各發券所所轄村里鄰,編造感恩回饋券發券名冊及統計表送各鄉鎮公所及金酒公司,並將統計表送金門縣政府。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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