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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聽取警局專案報告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7-10-29
縣議會臨時會昨日上午議程安排縣警局「縣籍子弟請調返鄉服務執行情形」之專案報告,縣警局局長林文全針對金門子弟從警人員請調返鄉服務執行情形提出報告,他在報告中也提到,現行法令規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有關一般請調案件之規定,除嚴格限制參加請調人員(巡佐、警員)之服務年資、考績、獎懲等資格條件外,並均由警政署每年度定期統案辦理;又請調案件如係屬一般性特殊困難情況,除應嚴格查明符合該辦法有關特殊困難要件外,仍應由警政署併年度定期請調辦理,尚無法以個案方式單獨辦理請調事宜。
他也表示,縣警局之前研提「檢討改善金門籍警察人員回鄉服務」具體方案一種陳報縣府,函請內政部增訂「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21條第4項規定:「原籍為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地區,其父母親年滿70歲以上須依親照護者,或其配偶現居同籍者,如遇有一般性請調職缺時,設籍臺灣地區者與原籍為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者,應依1比1之比例方式辦理遷調,若僅有一職缺時,以原籍為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籍者優先調任。」期望提高金門子弟請調回鄉服務之機會。另該局刻正研究比照教師夫妻一方在離島服務優先調回之作法,提供警政署參考。
另有鑑於該局員警缺額數不多,如果隨意開缺,有可能使金門籍亟需返鄉服務者無法如願,如上述金門籍有意願返金服務者,均屬服務年資較淺,故需事先了解缺額狀況、內政部警政署核調名冊及當年度畢業生(金門籍)人數多寡、成績作為開缺考量,並爭取缺額,把餅作大,增加員警缺額,使金門籍同仁有返鄉服務機會。
此外,目前該局預算員額與編制員額差距甚大,將俟此次改為三級制成立分局後,努力向縣府爭取預算員額逐年擴充,以利金門子弟請調返鄉服務。同時掌握情勢,運用專業職缺,如外事、資訊、刑事鑑識等,專才遴調,該局掌握選擇權,對金門子弟遷調有所助益。再配合該局適時、適當之開缺策略運用,以有效提高金門籍警察子弟請調返鄉服務之機會,讓金門子弟在人事安定及家庭兼顧的工作環境下,為金門縣的治安貢獻心力。
議員洪允典指出,以前在金門服務的縣籍警察很多,佔很高的比例,現在越來越少,澎湖警察員額有七百人,金門是小三通的重要轉口,往來旅客年年大幅成長,警力必須增強,且要比澎湖多,許多隱藏的治安問題讓金門治安環境不純樸,不論是警力的增加或是增加縣籍子弟請調返鄉服務,應該積極向警政署爭取,議會也曾透過管道向中央反映,卻無疾而終,應該組成團隊到總統府向總統陳情。
在聽取縣警局報告今年調回來的金門籍警察有五位,台籍警察調來金門則有十五位,楊應雄議員認為差異太大,他說,也許本縣警察局改為三級制或增加編制員額會增加地方警察缺額,但地方希望的是開缺越多,金門籍的警察回來得越多,否則,受限於警政署統調的客觀事實,增加原額就沒有實質的意義,必須思考更明智的處理方式,要不如同洪允典議員所提到總統府抗議。
議員李沃士認為,以目前警政署的規定,在台服務的金門籍警察想調回家鄉服務,以「特困」情形較具優勢,可以建議警政署優先開缺,讓警察學校應屆畢業生成績排前的金門籍學生能優先調回金門服務。
對於縣警局組織編制今年三月已修正經縣府發佈,六月份考試院核定,議員陳玉珍認為,警察局三級制組織編制已經核定,但遲遲未見各分局掛牌運作,公務員應依法行政,她對於縣府不同意縣警局三級制(警局、分局、派出(分駐)所)的掛牌運作提出質疑。
縣長李炷烽指出,關於港警屬中央權責問題,縣府曾多次行文中央交通部,也拜會警政署,但警政署仍維持原議,也曾向行政院劉院長、薛秘書長反映,並經行政院研考會列入分辦表內,但事實顯示,地方越講中央回文也越官僚。
李炷烽也說,他對於警察局改為三級制沒有任何堅持,只是依法行事,縣警局提升為三級制,縣府同意申報,但縣警局新的組織編制中,已沒有港務警察單位,警政署在核定時,就應該兼籌並顧,把港警的定位同時考量進去,因為警察局一旦執行三級制後,已經沒有港務警察編制,港務警察工作會開天窗,港警工作不管是中央派員接管,或委由地方接管,警政署都應有明確的規定,否則,行之有年的港警治安工作,一旦出現空窗期,加上小三通出入的旅客頻繁,治安責任誰來擔負。
他也提到,在交通部未劃定金門港區之前,原本警政署答應要以保警來支援,但沒有進一步的動作,未見其有誠意解決。水頭通關中心就有十一位中央派駐的人員,為何警政署不能比照辦理,且三級制後縣警局若還派員去支援港警,是失去法源依據,中央警政一條鞭,大權一把抓,有的台籍警察調來金門服務一、二年就退休,三十幾年的退休金由地方政府來支付,實在非常不合理。
議員洪成發指出,有些金門籍的警察同仁在金門服務了十幾年,都沒有升遷機會,應該給予獎勵升遷機會,而地方政府支付的警政預算逐年增多,縣籍子弟請調回金門的比率照說也應大幅提高,縣警局應向警政署反映地方民代的意見,而如果警察局升格為三級制,港警的問題無法全盤解決,他也贊成應該維持原來編制(二級制,即警察局、警察所)。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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