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形象圖

安啦老農福利津貼不縮水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6-02-28
縣政府從今年元月起調整本縣敬老福利津貼有關老農(漁)慰問金及敬老禮金發放方式,副議長許玉昭昨日在程序委員會中提出鄉親的反映,對老農(漁)民擔心每月領到的敬老福利津貼會受到影響,甚至鄉親誤解老農年金被議會提案刪除。縣府主任秘書翁廷為表示老農(漁)民的敬老福利津貼金不會有所縮水,只是依審計部所要求的從每月發放改為三節發放。

主任秘書翁廷為說明縣政府要調整發放的方式,是因本縣於八十七年訂定「金門縣敬老福利津貼實施辦法」,凡設籍該縣滿三年,得請領敬老福利津貼新台幣六千元,惟如申請人符合請領其他福利津貼者,應先行請領其他福利津貼,再請領該項差額。因中央早於金門縣發放敬老福利津貼前,即有中央老農(漁)敬老津貼發放,是以金門縣政府於八十七年訂定「金門縣敬老福利津貼實施辦法」時,因當時中央核發老農(漁)敬老津貼為每月新台幣三千元,為兼顧老農(漁)福利,於「金門縣敬老福利津貼實施辦法」第三條:加入另對於從事農、漁業之老人得於本辦法所列預算辦理三節慰問,因自發放以來,是項老農(漁)慰問係以按月發給,即每月發給老農(漁)慰問金新台幣三千元迄今。茲因為符合法制,並兼顧老農(漁)原有福利,乃依辦法規定調整為按三節核發,每節核發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並於每節次前十日發放,雖發放時間調整,惟老農(漁)每年領取老農(漁)慰問金總金額不變,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份起實施。所以老農(漁)民既領到的敬老福利津貼金不會有所縮水。

縣府主任秘書翁廷為表示老農(漁)民的敬老福利津貼金不會有所縮水,也不是外面謠傳由議會提案刪除,一切都是依審計部所要求的從每月發放改為三節發放。 金門縣政府為了符合法制,乃依該辦法規定調整為按三節核發,自九十六年一月份起實施,於每節慶前十日發放,雖發放時間調整,但老農(漁)每年領取老農(漁)慰問金總金額不變,請鄉親放心,縣府未來也會透過各種管道多加宣導說明,讓鄉親明白這項政策是依審計部所要求的從每月發放改為三節發放。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 點閱次數:1688
  • 89348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17號
  • 免付費電話:0800-301-301
  • 電話:(082)327371
  • 傳真:(082)32737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