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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圖

移撥校地供縣府開發農工職校尋求議會支持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5-11-24
金門農工職校計劃移撥部份實習農場土地,供金門縣政府興建金湖地區綜合體育館、規劃以BOT方式興建觀光飯店,並擬具協議書,昨日校長陳水芳、總務主任劉湘金前往議會拜會議長謝宜璋尋求支持,並邀請屆時出席見證。

校長陳水芳表示,原本學校也捨不得撥地,但考量到金門整體規劃使用及避免土地閒置,才決定移撥。他也指出,協議書已分由教育局、交通旅遊局簽呈縣長李炷烽瞭解。

有關綜合體育館部分,協議書記載,金門農工職校提供實習農場土地,地號為金湖鎮士校段758|11,供金門縣政府興建綜合體育館,金門縣政府原則同意依下列原則辦理,主要包括:縣府應遵守撥用目的,興建綜合體育館;縣府規劃設計綜合體育館時,應考量不影響整體景觀下,用植栽將綜合體育館與農場學生實習活動做適當隔離;縣府開發使用該地若需遷移養殖設施時,縣府應無條件補助遷移所需經費及相關事宜;綜合體育館應免費提供金門農工教學及活動使用;縣府於土地移撥後十年內應開發完成興建綜合體育館,否則應將土地撥還金門農工。

有關觀光旅館部分,協議書也記載,金門農工職校提供實習農場用地面積約五點四六公頃,供縣府興建綜合觀光旅館,而縣府應同意依下列原則辦理,主要包括:縣府應遵守撥用目的,興建綜合體育館與觀光旅館;縣府未興建觀光旅館前,金門農工無償繼續使用該土地;觀光旅館完成後,應免費提供三間客房(位於同樓層相鄰近者)供金門農工實習教學;觀光旅館營運後,應提供金門農工學生建教合作,讓學生參與實務經營;縣府每年提撥新台幣二百萬元充實與改善金門農工設施設備;縣府於土地移撥後十年內應開發完成興建觀光旅館及綜合體育館,否則應將土地管理使用權設還金門農工。

對於協議書,議長謝宜璋並未表示反對意見,只是希望每年補助二百萬元,應有年限。對於金門農工提供土地給縣府,縣府回饋該校的要求,謝宜璋認為沒有太大爭議。不過,他卻對縣府一直補助金門技術學院不以為然,謝宜璋表示,金門技術學院也應像金門農工職校一樣,提出分享計劃,大門要更開闊,議會才能讓預算通過,補助該校圖書館是一例,文化園區供該校系所管理使用又是一例。

謝宜璋說,文化園區花了縣府五億八千多萬元,現在卻美其名由金門技術學院管理,相當不合理。補助金門技術學院圖書館經費也是一樣,中央都還沒撥款,縣府那有先補助的道理。他也批評,由於有縣府的補助,該校部份工程有流於浪費的現象。另外,他也認為教養院花費二億五千萬元興建,費用過高;地區各國小不一定要併校,但要做重點整合、資源整合。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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