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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酒股條交易尾大不掉?林德恭、李沃士應邀上名城細說分明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5-07-19
為充份說明金酒股條交易衍生的問題,地政局長林德恭(前縣府財政局長)、縣議員李沃士等人昨日應邀前往名城有線電視公司錄影,該節目長一小時,將於本周六(二十二日)起至下周六,每天十一時、十五時、十九時、二十三時在名城電視頻道播出,歡迎鄉親收看。

節目係由名城有線電視公司董事長石兆日主持,地政局長林德恭、縣議員李沃士、金酒公司董事長李榮文、縣府消保官顏水坤、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金門分會專員李有忠應邀開講,為民解惑。

據瞭解,民國八十九年初金門地區街坊流傳所謂的「股條」讓渡買賣(股權讓渡契約),也就是私底下流行於未上市(櫃)交易市場,類似透過認股繳款權利書等憑證,或是以公司私印憑證轉讓給他人,並以超過股票票面價出售的憑據,由於股條並不是股票,通常投資人只是拿到一張紙或紙條,根本無法受到證券交易法的保護,常造成投資人權益受損。

當年讓售金額為新台幣五萬元,近年卻陸續有鄉親收到法院的判決或原來買受人(收購公司)要求返還新台幣十五萬元,有的民眾以為是詐騙集團不予理會,未於法定期間提出異議,致使申請人取得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民眾面臨被扣押存款、拍賣財產的難題。

縣議員李沃士要求縣府正視此一問題,認為已非個案,而是多數鄉親面臨到的問題,請縣府利用公部門資源加以協助,並透過律師還民眾公道。他也提醒鄉親面對此一問題不要氣餒、不要慌亂,可以向縣府反映,再由縣府整合,以專案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進行集體訴訟,控告買方偽造文書、不當得利,以澈底解決此一問題。

金酒公司董事長李榮文說明事件經過源由,他表示,行政院85年12月20日院會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菸酒管理法草案」第60條規定:「本法施行前依其他法令設立之菸酒製造業者,其非屬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者,應於89年底前變更為民營股份有限公司」,強制性規定金門酒廠必須民營化。但到了90年正式發布施行之條文,刪除強制酒製造業者其組織型態限定為民營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因金門高粱酒為地區最重要產業,金酒公司應否民營化見仁見智,為慎重其事乃委託專案研究,研究結論為以製程本體為主之企業體,暫時仍維持公營體制,另可評估成立民營之行銷公司。

縣議員李沃士對金酒公司製造體維持公營體制,就行銷部分成立民營行銷公司之看法表示認同,製造體維持公營體制上述優點仍可維持,但公營公司仍須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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