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形象圖

府會共識高議會分組審查格外順利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5-06-09
縣議會第四屆第一次定期會議程日昨進行分組審查議案,包括第一、二、三、四審查委員會都先後上場審查,雖然泰半提案在小組審查都過關,但其中部分提案都附有但書,或是提交大會討論,所以還有變數,縣府相關局室也只能在多準備些資料,以應屆時的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審議縣府法案。

定期會日昨進行分組審查議案,在府會高度共識下,各項提案也快速完成分組審查,計分組審查共有四十一案通過,五案提大會討論。

各審查委員會分組審查的議案及審查的意見為:

第一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李沃士、副召集人洪麗萍、委員許華玉、謝宜璋、楊應雄。縣府提案部分,「審議環保署補助『95年度加強推動村里社區居家環境消除髒亂計畫』經費新台幣60萬元,請同意先以墊付款動支,並納入95年度第1次追加減預算辦理案」、「審議衛生署補助辦理『95年度山地鄉衛生所、室購置醫療儀器相關設備』經費新台幣63萬元,請同意先行動支案。」、「審議環保署補助『95年度金門縣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訓練作業計畫』經費新台幣20萬元整,請同意先以墊付款動支案。」、「審議廢止『福建省金門縣花崗石廠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案。」、「審議『福建省金門縣陶瓷廠組織自治條例』名稱修正為『金門縣陶瓷廠組織自治條例』暨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審議『福建省金門縣金門日報社組織自治條例』名稱修正為『金門縣金門日報社組織自治條例』暨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審議『福建省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組織自治條例』名稱修正為『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組織自治條例』暨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審議衛生署補助95年『社區用藥安全健康營造』經費新台幣10萬元,請同意先行動支案。」、「審議『金門縣旅外華僑身分認定審查自治條例」草案。』、「審議環保署補助95年度『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計畫』,未納入縣預算經費323萬8,700元,請同意先以墊付款動支案。」、「審議『金門縣婦女生產補助自治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等照案通過,至於審議「金門縣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一案,則將第二十條第二項修正為:「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辦法,由管理機關另訂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二十五年」::修改為「二十年」。

「審議『福建省金門縣自來水廠組織自治條例』名稱修正為『金門縣自來水廠組織自治條例』暨部份條文修正草案。」雖是照案通過,留有但書,即副廠長必須具備專業職系。

人民請願案部分,「翁寶金等二十人為原任職於國軍金門醫院裁撤,原發給個人離職慰助金,現經署立金門醫院要求繳回,實無法接受,特予陳情。」案,小組要求縣府研究辦理。

議員提案部分,「縣府建請國家公園金門管理處,整建湖井頭週邊環境美化。」、「請縣府建請內政部重新檢討烈嶼國家公園管理區。」、「署立金門醫院暨所屬醫療單位未對縣民停收門診掛號費前,該項費用由縣府全額補助。」、「專案輔導宗教廟宇場所綠美化建設及維持。」等案通過,「請縣府比照台省各同鄉會將地區各社團納入金酒配售及補助會費的範圍,以促進各社團順利辦理各項活動。」、「提高台灣同鄉社團補助」兩案則提大會討論。

第二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楊永立、副召集人李麗貌、委員洪允典、許建中、李誠智。「審議『金門縣促進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約稅自治條例』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審議坐落烈嶼東林段601地號縣有地,請同意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案。」、「審議蔡滄海君申請與縣府共有列金湖鎮中六劃段40地號(持分二分之一)土地之分割,請同意處分案。」、「審議坐落金寧鄉北二三劃測段120-4地號縣有地,請同意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案。」等照案通過;「審議『金門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條文為,第七條第三項的管理機之後加「關」一字。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留存備之後加「查。」二字。第三十五條第三、四、五項均刪除(即三十五條維持原條文),另議員洪允典保留大會發言。

第三審查委員會|召集人王再生、副召集人林長耕、委員洪成發、陳玉珍、許燕道。「審議觀光局補助辦理『金門地區既有軍事設施調查測繪暨再利用之先期規畫研究』經費新台幣600萬元,請同意先行動支案。」、「審議林務局補助執行珍貴林木保護計畫及環保署補助環境綠化育苗計畫經費計新台幣253萬元,請同意以墊付先行動支案。」「審議營建署補助95年度『城鄉地貌改造|創造臺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等三筆經費計新台幣2,103萬4,582元,請同意先行動支案。」、「審議『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審議林務局補助林務所執行金門縣民營林業輔導計畫業務款200萬元,請同意先行墊付案。」、「為座落金沙鎮大洋里沙田劃第449號私有地,陳請准予興建住宅案。」、「請縣府建請中央,開放大陸砂石及石材,由金門中轉至台灣。」、「請縣府繼續編列建橋基金,自行建造金門大橋。」、「請縣府編列預算配合上林村莊埋設地下管線(污水、電力、電信),改善上林村莊聯外道路。」、「請金門縣政府賡續推動建造金門大橋案。」、「縣府主辦查核金額之公共工程應向議會報告說明會處理情形。」、「建請就馬山聯外道路內圍潮間帶做填土造地環境影響評估。」、「請縣府編列預算或動支預備金方式,補助受中央法令管制進入大陸地區之人員,因業務需要赴大陸地區而未獲許可時所受之罰鍰處分,以維本縣及渠等之權益。」等案均通過。

另外,「審議有關『下湖人工湖工程第一標』雷爆事件受災戶重辦鑑定鑑價作業暨民事訴訟費計需新台幣400萬元,請同意由第二預備金先行墊付,俟訴訟結束再辦理歸墊案。」與溪湖里、蓮庵里的里長所提「為於94.4.25下湖排雷爆炸至今未完成賠償鑑價,致百姓無法修理受損之民房,陳請儘速完成鑑價及賠償。」兩案則提大會討論。

第四審查委員會|召集人蔡水游、副召集人副議長許玉昭、委員莊良時。「審議為金湖地區學生、民眾需求擬動支第二預備金新台幣200萬元,補助國立金門農工職校整修開放學校游泳池,請同意先行動支案。」、「審議為籌組成立「金門縣青少年管弦樂團」,請同意先行動支新台幣128萬元案。」、「請審議中央補助金門縣立体育場95年度運動設施改善工程計畫經費330萬元及95年度離島聯合運動會250萬元,請同意先行動支案。」、「審議中央補助教育局執行國民教育輔導團經費等計15項,983萬9,780元,請同意各級學校依原計畫先行動支案。」等照案通過。「請審議同意編列追加預算新台幣2仟萬元資助金門技術學院興建『圖書資訊大樓』,以利提昇本縣閱讀素養案。」,則提大會討論,「請金門縣教育局每年『保障烈嶼離島學生』,保送各師範大學、師院教師名額案。」則要求請教育局向中央爭取較多保送名額;並優先滿足烈嶼地區師資需求。






回首頁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 點閱次數:1503
  • 89348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17號
  • 免付費電話:0800-301-301
  • 電話:(082)327371
  • 傳真:(082)32737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