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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金酒公司回饋金真正造福鄉里縣府開會研討最佳方案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5-04-13
縣府昨日召開會議,研商金酒公司敦親睦鄰回餽建設經費由縣府統籌辦理,以發揮回餽金作用,真正造福鄉里。

是項會議由參議楊肅池主持,副議長許玉昭、財政局長林德恭、工務局長陳家欣、建設局專員楊廷標、金城鎮公所秘書黃耿銘、金寧鄉公所秘書傅仰鑫、主計室、金酒公司代表等多人參加。

縣府表示,金酒公司為加強與鄰近之社區、村里建立良好關係,增進居民福祉,訂有睦鄰工作要點乙種,每年按年度營業額千分之一編列預算提列睦鄰回餽基金,並設專戶存管支用。其中百分之二十做為捐助地方公益活動使用,百分之八十做為地方公益建設經費,由村里依規定申請,鄉鎮公所審核後送金酒公司核定補助經費,工程之設計、發包、監辦、驗收,及工程款之核發,均由鄉鎮公所辦理。

但為整體建設考量,金門縣議會審查九十五年度預算案附帶決議,金酒公司敦親睦鄰回餽建設經費,應針對榜林村、古城里需求由縣府統籌辦理,以求公平分配。

副議長許玉昭表示,之所以會有附帶決議,乃是因許多金寧鄉親反映,希望避免回餽金未能統一規劃使用,造成零星發包、經費浪費的現象,期盼透過縣府統籌規劃使用,真正做出一些有利於鄉親的建設。

金城鎮公所秘書黃耿銘、金寧鄉公所秘書傅仰鑫都針對目前回餽基金使用情形進行說明。傅仰鑫並爭取回餽基金能及於盤山村。

工務局長陳家欣認為,如交由縣府審議,可能與現行的睦鄰工作要點第七點規定有衝突,必須先加以修訂。

經討論後,決定請金酒公司修正睦鄰工作要點第七點為:「睦鄰工作對象興辦地方公益建設,需申請本公司捐助者應擬妥建設計劃書、圖及所需經費,透過當地鄉公所審核再轉報縣府,經縣府審議,確有捐助必要者,就縣府核定之捐助經費額度,以委辦經費方式,委託當地鄉公所辦理設計、發包施工及驗收等作業。其工程款依興辦工程契約規定,由本公司撥交當地鄉公所核發。」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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