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 0 | 議案類別 | 定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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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及連署人 | 陳福海、林登惠、王水彰 | 審查小組 | |
案由 | 請車船管理處行駛夜航交通船案。 | ||
說明 |
一、時代在變,人民的需求也不斷的增加,金烈水道的夜航班船是趨勢必行,才能符合百姓的需求,解決民怨。
二、夜航班船的開啟是金烈水道歷史新的一頁,縮短了離島間的交通隔閡時間,對外島聯外的交通延長時間有經濟上的效益。 三、花崗石醫院週三有夜間門診,小金門人無法有交通船過海看病,造成太多民怨。 四、金門車船處要有擔當,不要做太平官,找些「安全」問題做藉口,抹殺烈嶼地區民眾的權益引起民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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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一、請金門縣政府督促車船處辦理夜航。二、起先試航每周一、三、五、三天,時間為七、八、九點三航次。 | ||
審查意見 | 提大會討論。 | ||
大會決議 | 送縣府研辦。 |